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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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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半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抓发展的大局,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逆势中寻求突破,不断创新营销管理,加快主业拓展项目的建设,强化投资风险管控意识,细化控制流程与预算指标的达成,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691.01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86.25万元,同比增长19.70%。

  (一)公司坚持“发展、创新、效益”为原则的工作思路,集团内各业态协同发展、资源共享,整体呈平稳增长态势。

  1、公司百货业态突破传统经营模式,购物中心经营模式见成效,各百货店铺结合不同经营定位,针对性增加非商品经营比重,积极创新营销方式,融合线上线下和场景营销,突出购物社交化场景体验,提升顾客到店率,将来客转换为交易量来助力销售,上半年共引进162个品牌,移位升级78个品牌,汰换110个品牌。调整后销售、毛利、坪效均可比上升。百货CCmall店通过强化兴庆区首家综合购物中心的优势,开展一站式结合的营销活动,日均客流显著提升;CCpark店经过一年多的装修改造,打造了银川最大的点阵屏及智能化停车场,并引进迪卡侬、万达宝贝王等几十个优质品牌资源,亲子教育、运动户外形成了该店的特色经营优势,成为银川市最具活力的购物中心之一;青铜峡CCmall店充分发挥百货、超市、电器、影院、广场等综合优势,依托青铜峡唯一的商业综合体,通过电竞大赛、青铜峡美食节等大型、有影响力活动的举办,已经成为青铜峡第二商圈,吸引了潮流一族、高品质客群的光顾,西夏店不断丰富经营业态融入全新主题设计理念,积极向社区类购物中心转型初见成效,青海百货逐步将联营调整为租赁模式,各项收益类指标均有所好转。公司百货店铺发挥全区十店联动优势,先后举办了会员节、五一狂逛节等促销活动,成为银川国际马拉松赞助商,独家举办了银马购物节。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分别承办了银川市同城百店消费促进月、宁夏消费促进月开幕式,并适时推出重磅促销启幕活动,让利于民刺激消费,有效提升了公司百货业态的市场影响力和号召力。

  上半年,公司百货业态实现营业收入101,901.27万元,同比增长1.43%。

  2、公司超市业态不断创新变革,优化调整商品结构,继续稳步推进多点线上线下一体化智能购业务,增强了顾客的超市购物体验感和线上销售渠道,各卖场减少中间环节快速引进高毛利直采商品,持续减品增效,不断扩大三高一低(“高毛利率、高品质、高销售、低价格”)商品当地自采及基地直采范围,并在部分门店设立了农户生鲜商品收购点,水产自采南极冰鱼、白虾、生蚝等,填补自采鲜活类商品的空白,包括从东南亚自采榴莲、山竹、火龙果,荔枝等季节性新品的引进,实现了相关品类商品销售及毛利的较高幅度提升。随着超市业态销售渠道的增加,依托公司较为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面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购业务、食堂及社会餐饮等膳食团体的食材供应已逐步全面推广签约供货,有效提升了新百超市的品牌影响力和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超市业态实现营业收入214,235.88万元,同比增长1.19%。新开包括创业城店、蓝泰店及宝湖花园店等在内的大卖场5家,生活超市6家,便利店1家。

  3、公司电器业态面对行业市场环境下滑,通信行业品牌集中度进一步的提升及商圈家电消费客流下降的不利局面,坚持以“紧随行业发展趋势、细致研究业务变化、快速变革业务模式、全力提升经营业绩”为指导思想,着力加强门店经营管理,以满足消费者对更高品质、体验式消费的需求为服务方向,强化日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电器业态实现营业收入76,896.28万元,同比下降5.60%。新开电器卖场2家。

  4、公司现代物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盈利空间。全面推行供应商等级评价、不开箱直通业务等,全力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圆满完成采销平台、特业系统等上线工作,全域鹰眼监控、人脸识别和对讲等智慧元素大量应用,在节约成本的同时,也使得工作效率成倍提升。上半年配送额超过12亿元,同比增长5.15%。

  (二)全面细化提升管理,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1、以多点O2O线上业务推广为契机,分批完成公司大卖场门店的多点线上业务,使消费者通过多点APP体验全新的线上购物模式,享受线上下单,2小时内送货到家的便捷服务;

  2、全面启动百货及超市门店《超额利润分享计划》,充分体现向经营一线倾斜的激励制度,此次激励政策变革极大的鼓舞了一线员工的士气,鼓励了全体员工团结干、努力干、创新干;

  3、随着公司对外发展速度的加快,外阜区域管理要求日益提高,由“单兵输出”转化为“团队协作”支援,以管理团队方式对外阜区域的经营、管理、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

  4、转变区域干部管理思路,采用多岗位轮岗方式,让干部业务素质更加全面,业务流程衔接更加顺畅,积极打造可随时调配的干部管理团队,为后续的新开店和各区域帮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

  (2)报告期内关闭门店(共8家店铺)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2017年5月2日,分别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

  本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详细内容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2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9年8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及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2019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22号)。)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世界实业集团”)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公司要求大世界实业集团返还6,000万元定金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相关款项无法收回。公司决定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6,000万元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已在以前会计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9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3号)。)

  三、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2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2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拟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不超过三年。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已与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点新鲜”)签署三年期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现因后续整体多点相关业务发展的需要,将由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点深圳”)与公司进行多点业务的服务对接,并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多点新鲜将不再向公司提供业务服务),协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该服务协议的约定,多点深圳通过多点APP为公司提供商品代销服务(包括O2O、秒付及智能购等业务合作服务),预计后续3年每年发生的服务费用合计金额将相应不超过该年度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2、公司于2019年8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及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梁雨谷先生、张莉娟女士、叶照贯先生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拟与多点深圳签订三年期服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新零售业务发展的方向,双方按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费用的收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交易方关联关系性质                             单位:万元

  ■

  多点深圳于2019年4月2日新成立。截止2019年6月30日,多点深圳总资产115,131.86万元,净资产-5,848.36万元,营业收入15,659.73万元,净利润-5,848.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多点深圳拟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多点深圳将按照市场化收费原则及不高于向任意第三方收取的市场价格向本公司收取各类技术服务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多点深圳所涉及新零售业务,能够帮助传统商超进行包括商品、用户、技术、供应链、门店商圈、门店管理、收银支付、模式等八大方面的升级,进而有效帮助传统商超提高运营效率、节约成本,解决电商化业务拓展进程以及在加快新零售业务转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多点深圳APP所提供的“O2O”合作服务,能够帮助企业以较低的投入快速实现线上业务的运转,“秒付”及“智能购”支付系统能够实现标准商品的快速购物和结帐,为消费者带来更便捷的用户体验和服务。

  公司与多点深圳签订三年期日常合作协议,能够一定程度帮助公司拓展新零售业务实施进程和实现经营成本的降低,也利于公司整体销售的增长。

  公司后续使用多点深圳服务平台所发生的商品销售资金结算,将遵循安全、合理、及时、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2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 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作出以下调整:

  1、将以前年度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性投资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以前年度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应收款项,以新准则施行日(2019年1月1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其进行业务模式评估,以其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其进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根据评估测试结果,将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继续以摊余成本计量。经评估与测试,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应收款项列报无重大影响。

  3、金融资产减值风险评估时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2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

  注: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1,657.58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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