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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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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营层带领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索道票价的下调压力,公司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加大营销力度,采取措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取得了良好效果,降低了索道票价下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834.85万元,全年经营指标的达成率为51.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4.55万元,全年经营指标的达成率为81.70%,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三条索道共计接待游客210.17万人次,同比增长21.92%,其中,玉龙雪山索道接待游客147.87万人次,同比增长11.44%;云杉坪索道接待游客53.67万人次,同比增长67.91%;牦牛坪索道接待游客8.63万人次,同比增加11.80%;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含洲际酒店、英迪格酒店、古城丽世酒店、龙研文旅、5596商业街)实现营业收入5,149.84万元,同比减少0.88%,实现净利润-952.78万元,亏损金额比上年减少539.86万元;印象丽江共计演出350场,实现营业收入7,735.57万元,同比增长50.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进入玉龙雪山景区的游客总人数增加,同时公司加大了对印象丽江的营销力度所致。

  公司索道接待游客的人数保持了较快增长,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指标出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发改物价【2018】918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客运索道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22号),公司玉龙雪山索道票价从180元调整为120元;云杉坪索道票价从55元调整为40元;牦牛坪索道票价从60元调整为45元。新票价自 2018 年 10 月1日起执行。索道票价调整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和献中

  2019年8月9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902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上半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于2014年1月8日以11.33元/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43,7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3.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账号24140501040010702、24140551500001193、24140551400001221、24140541000003982)、中国招商银行丽江市分行(账号871902728610702)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支行(账号24169801040021717)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德钦分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支行(账号24169801040021725)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本金保障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2019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 “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497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264天,金额:20,000万元),并收到《结构性存款交易确认单》。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控股公司丽江龙悦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丽江灏伯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4年2月20日、3月13日、3月31日与上述金融机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资金8,890.66万元。本公司已经于2014年3月4日将募集资金8,890.66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进度及投资规模的议案》:结合市场状况,董事会将香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总额由62,382.04万元调整为50,59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由60,882.04万元调整为48,684.12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由1,500万元调整为1,914.6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197.92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6.21%)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若今后市场好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于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续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本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批准报出。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902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6、本次会计政策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调整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之会计政策变更

  1、调整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要求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

  5、调整财务报表格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 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6、本次会计政策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进行的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9021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2017年3月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董事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二)调整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董事会决定公司 2019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要求执行。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902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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