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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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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就国内啤酒市场看,2019年上半年,由于进口和精酿啤酒所占市场份额持续增长,消费者消费习惯和需求结构继续升级,以及全国范围内雨水较往年偏多等原因,导致国内啤酒产量只有1,948.8万千升,较去年同期的2,064万千升下降约5.5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报告期内,“黄河啤酒集团”根据啤酒主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继续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工作,进一步精简“黄河”和“青海湖”品牌产品品项和SKU,消化被精简品项包材,进一步升级部分中、高档产品包装设计,在外包装上更换高清产品图、增加核心卖点元素、规范logo使用和有奖信息、统一规范外包设计;继续加大新品研发力度,针对竞品蚕食公司果啤餐娱市场份额的情况,适时研发推出中档水果口味饮料产品“橙子君”,主打3%纯流柳橙汁添加和1*9彩色卡通形象包膜等卖点,自上市以来已累计销售21万包,市场反映良好;将部分中档瓶装产品使用的皇冠盖更换为拉环盖,提升产品档次和消费体验;通过举办“黄河啤酒欢迎回家”系列主题活动、“黄河啤酒2019最美全家福”评选活动、“黄河印象-植树”活动、“青海湖”品牌专场促销、车贴发放和大篷车巡演、速饮大赛等活动以及包括在“黄河”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和传统平面媒体等在内新旧媒体广告投放,继续开展“黄河”与“青海湖”品牌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工作;电商销售渠道持续发力,在京东、天猫电商平台上的三家自营店铺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截止6月末已完成全年计划销量的84%。但由于公司所在甘肃、青海两省,今年上半年雨水较往年偏多,且气温持续明显低于往年正常水平,使市场整体需求受到一定影响,加之啤酒主力产品去年下半年提价对销售终端和消费者还是造成了一定影响,销量恢复缓慢,部分中档和通路产品根据啤酒集团统一部署进行产品切换造成销量丢失,以及中低端产能过剩,“三废”处理成本高、能耗大,大型货运物流不畅顺,原材料、物流、人工等成本居高不下的影响等原因,公司啤酒产销量仍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2019年1-6月,公司啤酒及饮料产量7.09万千升,销量6.97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1.87亿元,净利润311.14万元。

  2019年以来,由于国际贸易关系紧张,我国对部分进口大麦实行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导致上半年进口大麦价格出现波动,麦芽销售价格有所回暖。报告斯内,公司麦芽生产企业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指标,通过组织开展6S管理活动,全面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作业环境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了各项管理基础工作,生产采购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以有效提升,在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收效显著。2019年上半年,公司麦芽产量2.37万吨,销量1.75万吨,产量完成预算的114.33%,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8.84%,实现销售收入5,085.45万元,净利润38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账面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账面收益为3,448.44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83 亿元,较年初增长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8亿元,较年初增长3.41%,报告期营业收入2.53亿元,同比下降1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0.35万元,累计纳税3,445.99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相应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9(临)—3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及新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徐敬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敬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徐敬瑜先生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后,除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外,不再担任公司其它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徐敬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徐敬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徐敬瑜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裁牛东继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高连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连山先生简历:高连山,男,汉族,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已通过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曾任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高连山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9(临)—3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有关准则、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会议记录、决议及公告;

  3.公司监事会十届八次会议会议记录、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9(临)—28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李培根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贾洪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

  有关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5)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高管辞职及新聘任高管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高管辞职及新聘任高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30)。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徐敬瑜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议案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31)。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9(临)-29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梅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

  有关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5)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31)。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有关准则、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9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现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规范及风险控制。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00万元(均为向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57%。上述担保均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高管辞职及新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高管徐敬瑜先生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徐敬瑜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徐敬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徐敬瑜先生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二)对公司总裁牛东继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高连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经审阅高连山先生的个人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我们认为:高连山先生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高连山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工作;对高连山先生的提名、任职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高连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鉴于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重胜

  李培根

  贾洪文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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