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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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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13版)

  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嘉实稳荣债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实新添瑞混合、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嘉实新添程混合、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稳宏债券、嘉实稳康债券、嘉实稳华债券、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稳愉债券、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稳悦债券、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嘉实资源精选股票、嘉实致盈债券、嘉实中短债债券、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通精选股票、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养老2040混合(FOF)、嘉实新添元定期混合、嘉实消费精选股票、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嘉实养老2050混合(FOF)、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嘉实科技创新混合的投资者、嘉实稳联纯债债券、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嘉实致元42个月定期债券、嘉实养老2030混合(FOF),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直销中心柜台办理。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3、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对于法人机构投资者,该银行账户户名须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今后投资者赎回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二) 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加盖单位公章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本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预留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5) 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机构)》,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6)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 预留《印鉴卡(法人机构)》一式三份

  (8) 签署的《嘉实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如开通传真交易)

  (9) 有授权交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客户版)》

  (10) 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署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请参照嘉实网站(www.jsfund.cn)的机构账户类业务指南。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jsfund.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嘉实直销中心联系方式:(010)65215301、65215303,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www.jsfund.cn。

  (三) 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兴业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06680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326660100100558565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6:30前到帐,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申请之日16:3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者选择延期,且认购资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募集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认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延期、或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清算与交割

  1、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验资日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利息转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3、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划出。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3、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09-1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经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胡勇钦

  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85712266

  网站:www.jsfund.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邮编210005)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邮编210005)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电话:025-58588112

  联系人:赵越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经雷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彭鑫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范佳斐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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