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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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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9-042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9日如期召开。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7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张德国先生、乔映宾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及新设办公地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全称及    证券简称的后续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及新设办公地址的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修订后,办理相关登记变更及股票简称变更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石碧先生、张昌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席守俊先生、刘德华先生于2019年8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拟推荐增补石碧先生、张昌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已对石碧先生、张昌新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增补石碧先生、张昌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李世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陈敦先生于2019年8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拟推荐增补李世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已对李世辉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增补李世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李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长佟毅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中粮生化: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公告。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刘文信先生、王宇先生、张德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总经理李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信先生、王宇先生、张德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德国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中粮生化: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公告。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潘喜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长佟毅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喜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中粮生化: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公告。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调整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的公告》。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粮生化: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石碧先生简历

  石碧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轻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现任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石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张昌新先生简历

  张昌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武汉中粮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粮集团专职股权董事。

  张昌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李世辉先生简历

  李世辉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兼任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顾问、长沙惠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研究员。

  李世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北先生简历

  李北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华润恒达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南洋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华润总公司企划部副总经理,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李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刘文信先生简历

  刘文信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化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能源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副总经理、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文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王宇先生简历

  王宇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副总经理兼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销售总公司总经理。

  王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张德国先生简历

  张德国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化能源事业部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总经理,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张德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3:董事会秘书简历:

  潘喜春先生简历

  潘喜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生物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粮生化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助理。

  潘喜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潘喜春先生于2019年5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股票简称:中粮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9-043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新设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变更后的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3、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仍为“000930”

  4、新设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7层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说明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及新设办公地址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

  二、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2018年12月,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实施完毕,中粮集团旗下全部玉米深加工业务已整体注入上市公司,公司的区域布局、业务构成、驱动模式均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资产规模、营收水平实现跨越式增长,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了使公司名称更加贴合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树立公司的形象,现拟将公司名称由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新名称已经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名称预核准。

  (一)新名称贴合公司业务构成和发展战略

  中粮集团的玉米深加工业务经过多年发展积淀,重组完成后,燃料乙醇产品的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淀粉及淀粉衍生物,主要包括淀粉糖、柠檬酸、味精、聚乳酸等下游精深加工产品规模提升、市场影响力逐渐增强。现公司名称中使用的“生物化学”一词已经难以全面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无法更加精准地匹配公司的业务构成和战略发展方向。

  (二)新名称体现全国性业务布局

  公司纳入重组标的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目前已经成为全国性布局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同时,公司计划未来不断优化业务布局,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均衡发展。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拟去掉现公司名称中的地区限制,更加符合公司全国发展的现状和战略,同时有助于树立全国性的公司品牌形象。

  (三)新名称有助于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和驱动模式

  公司重组完成后,以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中心、国家能源生物液体燃料研发(实验)中心、安徽生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技术依托的研发创新中心,联合北京、吉林、黑龙江、安徽的4个研发基地、3个院士工作站共同打造的公司一体化研发体系,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采用“生物科技”,可以向投资者进一步传递公司的研发创新理念,也可以更加清晰和准确地反映公司价值。

  基于上述原因,为了全面描述公司战略布局、业务构成,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树立公司全国性品牌,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拟将公司名称由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由于名称的变更,公司    证券简称拟由“中粮生化”变更为“中粮科技”。

  三、新设办公地址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公司新增办公地址如下:

  新设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7层

  邮编:100005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名及新设办公地址,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构成和未来战略方向及发展规划,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扩大公司规模化效应;有助于向投资者进一步传递公司的研发创新理念,更加清晰和准确地反映公司价值。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拟变更名称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名称预核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全称及    证券简称的后续手续。

  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30。

  变更公司名称与    证券简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股票简称:中粮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9-04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已由公司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修订后,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9-04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量也随之增加。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6万元(税前)/人/年调整为12万元(税前)/人/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系为切实激励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水平以及自身规模等因素而制定的,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

  2、我们一致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9-04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工作量也随之增加。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同意将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由6万元(税前)/人/年调整为12万元(税前)/人/ 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有利于调动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外部非关联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标准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调整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系为切实激励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促进外部非关联董事勤勉尽责,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水平以及自身规模等因素而制定的,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

  2、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9-047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世辉 先生为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 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次,未出席会议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 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被提名人:李世辉

  2019年8月9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9-04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9年8月25日15:00至2019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及新设办公地址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上述第2项提案需逐项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中,第5、6项提案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1人。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20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孙淑媛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sha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

  2、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第5、6项提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1人。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世辉 ,作为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次, 未出席会议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

  声明人 李世辉 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世辉

  日  期: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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