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5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承宝、丁香军、樊培银、张世兴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胡文佳,监事段玮、李旸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已于2019年7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050,000股增加至53,400,000股,注册资本由40,050,000元增加至53,400,0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拟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内容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方便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高效、有序的使用,实现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述三家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应,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6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2019年8月8日,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培银、魏林生、张世兴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7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王欣明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9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98,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 000302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08,498,000.00元,差额部分由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导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磊、柳淑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专户净额10%孰低原则时,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壹拾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0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或“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国林环保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98,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 0003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08,498,000.00元,差额部分由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导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最高约87.00万元(按照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或准备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3)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字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决议的独立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1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或“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国林环保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98,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 0003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08,498,000.00元,差额部分由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导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林环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字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决议的独立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3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南环路8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已于2019年7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050,000股增加至53,400,000股,注册资本由40,050,000元增加至53,400,0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拟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内容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8月27日13:00-14: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南环路8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8月26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12层,邮编:26600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表详见附件2。

  4、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文佳

  联系电话:0532-84992168

  传真号码:0532-84992168

  电子邮箱:qdguolin@163.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 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3.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附件2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00786

  2、投票简称:国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提案设置

  提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的“提案编码”一览表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提案1,2.00代表提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国林环保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0号《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国林环保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8,86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98,0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7月17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3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115.06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或准备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福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自上述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以增加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收益。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或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确定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收益分配方式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8、其他说明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尽管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司募投项目专户对账单,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有关决议文件,同时审阅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国林环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国林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磊    柳淑丽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