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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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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9-08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标的:元达信资本—信天利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现金管理类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根据需要公司可以随时赎回

  ●风险提示: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或不受亏损,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收益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8月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认购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以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收益。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现将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二、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资金周转需求的前提下,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该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期限灵活,根据需要可随时赎回,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理财的情况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

  2、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理财余额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4,000万元;自有资金余额为26,000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9-08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于2019年7月30日通过公司内网发布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8日,共计10天。截至2019年8月8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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