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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或“公司”)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于2016年9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牧原02”,债券代码:117047)。“16牧原02”自2019年1月28日进入换股期(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近日,公司收到牧原集团的换股情况通知,截止2019年8月5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完成换股76,737,2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8%。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换股情况
1、股东换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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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牧原集团因本次可交换公司债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比例为3.68%(含本次换股导致的股份减少)。
2、股东本次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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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牧原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16牧原02”)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9,7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登记在“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本次换股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将进行注销,牧原集团通过其持有的公司剩余3,002,752 股将转移至普通账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牧原集团本次换股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牧原集团本次换股行为引致的减持,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减持承诺。
3、本次换股后,牧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6,801,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9%。
4、牧原集团“16牧原02”实际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本次换股1,000万张。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