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2亿元,利润总额1.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0.57亿元,每股收益0.0996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8.9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5.59亿元。
客运产业:主要以出租汽车运营为主。分公司中北的士及参股公司河西新能源共拥有巡游出租汽车2363辆,占南京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总额的近20%。公司继续推进客运平台优势互补,积极调整承包模式、推行优惠政策、控制营运成本,合作网约车平台发包车辆、稳定营运队伍。
燃气产业:全面开展对标找差、持续推进降本增效。2019年,总结去年经验,认真做好资源的需求预测,加强调度管理,进一步缓解冬供期间的供需矛盾,实现2019年上半年管道天然气销售总量4.23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0.40亿立方米;全年共新发展民用、工商用户9.01万户,期末客户总数达160.48万户;新建及改造危旧管网共计约123公里,期末管网长度达到4272公里。
房地产业:公司根据现有的项目运作模式和宏观地产政策对原有产业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并成立房地产事业部,运用扁平化管理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专业优势,做到专人专事专岗,推动公司房地产业不断发展。在建项目方面:杭州“中北·朗诗熙华府”项目基本售罄,目前进入精装修阶段;扬州G50项目,目前主体施工全部完毕,正进行小区景观工程的施工,销售去化率达到90%;南京溧水2017G06项目,目前项目所有楼栋都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择机开盘销售;南京江宁上坊2017G62项目,目前正进行主体施工;公司与江苏建信集团共同合作投资开发了南京2018G11项目,已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待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进入整体施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3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9年8月7日(星期三),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使用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34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625,000股,发行价为6.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355,660.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644,339.62元。
截至2015年1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衡验资[2015]0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9,399,777.89元,其中对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9,399,777.8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97,589.8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797,811.9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2015年2月27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及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9-3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9年8月7日(星期三),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