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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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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损失计算软件发威
投服中心切实推动示范判决机制落地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投服中心8日消息,8月7日,上海金融法院全国首例示范案件——原告潘某等诉被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并生效的示范案件,开创性地引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法院进行损失核定,为证券领域投资者司法救济提供了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投资者损失计算是相关司法实践的难点和痛点。投服中心以损失计算为切入点,创新性地开发出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损失计算软件,有助于推动示范判决机制尽早落地。

  该损失计算软件具备投资差额损失计算、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计算和证券市场非系统性风险扣除计算等三大核心功能。“投资差额损失计算功能”可提供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实际成本法两种买入均价算法。其中,移动加权平均法被公认为最合理的买入成本计算方法,以往受限于计算过程繁琐,很少在司法实践应用。而上述损失计算软件有效解决了这一司法实践痛点。

  此外,投服中心还创新性地提出“3+X”组合参考指数的证券市场系统风险认定与扣除方法。自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先后3次赴投服中心就损失计算软件开发应用进行调研。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专家评估,损失计算软件的计算逻辑得到了一致认可。

  自今年年初该软件应用以来,投服中心积极向多地法院交流推介。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共接到上海、郑州、广州等四地法院共8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损失核定委托,涉及投资者数千名。

  投服中心表示,公益性投资者保护机构以辅助投资者损失核定身份参与诉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根据该损失核定意见做出示范判决,是证券投资者保护与司法审判领域的开创性举措,既体现了投服中心的专业性和公益性,又展现了上海司法审判机关对证券投资者司法救济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在损失计算软件助力下,群体性证券纠纷诉讼新模式得以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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