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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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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公司全体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对内提升管理效能,对外主动整合优质航空资源,不断夯实公司航空产业链各项业务,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进展顺利,主要工作成果如下:

  (一)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53.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5%;营业利润7,24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0.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实现持续稳健增长。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55,186.2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4,925.57万元,与期初相比变化不大。

  (二)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分析

  1、深耕市场,新领域初见成效

  公司以飞机全电化作动为切入点,积极布局于无人机与固定翼飞机市场,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与市场推广,现初见成效。2019年上半年,在无人机方面,公司直线舵机产品已逐步开始小批交付,完成了鉴定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起落架收放装置、前轮转弯系统、发电机等产品正配合主机客户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在固定翼飞机方面,公司已开展了全电折叠的推广工作。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无人机与固定翼飞机市场的拓展力度。

  2、推进科研,领先优势持续保持

  为保障公司在行业中的持续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目前在研科研项目近90项,研发成果前景可期。公司某型直升机配套产品已进入工程研制阶段。某型飞机通信收放绞车已交付样机进行联试,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报告期内,某型收放装置在竞争择优中取得第一名。

  3、产学研合作,推进研发成果转化

  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资产”)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南京兴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航动力”),共同经营航空起动机、航空发电机、航空电源等业务。2019年上半年,公司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了“新兴装备奖学金”,旨在开展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及周边其他大学的人才战略合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与人才保障,进一步推进航空电源系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工作。

  4、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如期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专业人才履行管理层职责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在基本制度建设方面,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制定了《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及《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办法》,公司的管理控制体系进一步得以完善,对促进公司管理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经营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合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通过与投资者进行多种形式的有效沟通,加深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做到公开与透明,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①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

  ②对利润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与南航资产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兴航动力,公司持有兴航动力60%的股权,南航资产持有40%的股权,兴航动力于2019年1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戴岳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5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7月26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戴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5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7月26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子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5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只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5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信人”)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具体业务品种及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直贴)混用10,000万元;

  2、授信期限:2年,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期限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3、提款期:1年;

  4、授信用途:满足受信人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

  5、担保方式: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存入20%保证金。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戴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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