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草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本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签署《八里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PPP项目合同》(草签)。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0,821.00万元(项目估算中未包含征地拆迁等费用,最终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因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按照国资委规定严控非主业投资的要求,公司无法继续履行该项目。现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退出该项目,由联合体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级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相关权利及义务。近日公司收到各方签署的《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协调会各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2、同意引入联合体成员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级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作为战略投资人,本公司将所持有项目公司股份转让给中交一公局,相关权利义务由公交一公局承续。
3、本公司配合中交一公局完成项目公司股权、法人变更等相关手续,手续完成后,中交一公局严格按照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现场施工等工作。
4、各方均放弃追究对方未履行招投标文件条款及PPP项目合同条款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各方自行承担前期履行责任、义务的各项费用。
二、本次退出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各方均放弃追究对方未履行招投标文件条款及PPP项目合同条款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各方自行承担前期履行责任、义务的各项费用。鉴于该项目未实质启动建设,公司不涉及其他费用的支出,本次退出项目对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方面的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