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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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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556,503,652(1,573,112,988-16,609,336)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539,894,348[(1,310,927,490-27,682,200)*1.2]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呈现总体放缓态势,主要经济体增长动能不足,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加大,美国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对全球产业链布局造成了一定干扰,国际贸易疲软,国际环境面临更多不确定性。中国经济虽然延续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但内部结构性、周期性矛盾凸显,转型升级过程缓慢,投资与消费疲弱,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受此影响,国内塑料管道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环境复杂多变,行业竞争加剧,企业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报告期公司遵循年初制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转型升级为主线,沉潜一线、攻坚克难,不断优化企业发展模式,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52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8%;利润总额53,014.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5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立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1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徐有智先生因工作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金红阳先生、冯济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9年8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新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4、变更的日期

  以财会〔2019〕6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6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8月15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14:30-16:30

  二、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三、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四、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副总经理施国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19年8月13日前(8:30-11:30,14:30-17:00)

  3、联系人:李晓明、章佳佳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注意事项: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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