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持股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4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持股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807-03号”、“2019司冻0807-04号”),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11,25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21,3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分别被申请执行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4,7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被申请执行轮候冻结。前述冻结起始日均为2019年8月7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2,6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本次冻结后广厦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32,63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其中冻结股份32,630万股,轮候冻结股份21,375万股;广厦建设持有公司4,7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本次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冻结股份为4,723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2%,其中冻结股份2,723万股,轮候冻结股份4,723万股。

  经向公司相关股东函证,上述冻结因广厦建设合同纠纷所致,广厦控股此次冻结系为广厦建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形成。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就解决方案进行沟通、协商,力争尽快达成和解,解除相关冻结。因此,本次被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