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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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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针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充分发挥多元联产优势,顺应市场,产销联动,保持了稳产畅销和较强的盈利水平,应对市场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实际,推动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在线优化创新,持续优化工艺装置,深入开展挖潜增效,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保持和巩固了低成本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已启动建设,技术、设计和施工合同已经开始签订,长周期制造设备的招标工作已经展开,制约未来发展的水、电、汽等公用工程也有了解决方案,公司新一轮发展目标已经明确。

  报告期内,面对安全环保政策持续收紧,各级督导、检查力度和频次空前的形势,公司依靠扎实的管理基础、先进的管理手段和足额的技改投入,实现了安全环保情况总体受控。报告期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监测主要污染物合格率达到100%,实现了环保管控“三个百分百和三个零”的目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9-02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9年7月26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9-02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9年7月26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9-02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9-02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基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2)改变了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但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利润表项目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用以核算企业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利润表项目从“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在“信用减值损失”中列示。

  2、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将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对 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相关会计政策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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