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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9-032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功海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出租自有物业,面积为28572.59平方米,租赁期限由原期限1年延长至8年,租金总额为104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泰安银座房地产有限公司续租经营场所物业,总建筑面积为56700.48平方米,租赁期限由原期限1年延长至10年,10年租金总额为16505.50万元。 此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银座股份关于公司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临2019-033号)。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参与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全票通过《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续租经营场所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租赁该房屋,租期15年,总建筑面积31696.97平方米,租赁房屋总租金为390,054,066元。具体事项详见《银座股份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续租经营场所物业的公告》(临2019-034号)。

  三、全票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胡鑫先生提名,聘任胡国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林涛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任期为本届高管层届满为止。上述提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查,未发现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胡国栋先生、总经理助理张林涛先生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担任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变聘任合法有效。

  3.经本人了解,胡国栋先生、张林涛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专业水平以及工作能力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的该公司岗位职责的需求,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务。

  四、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向泰安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贷款年利率约为6.525%,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具体事项详见《银座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临2019-035号)。

  五、全票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银座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36号)。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9-033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事项

  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自2011年7月1日起,将其位于济南市经十路23377号的物业租赁给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用作营业场所。2013年续租有关具体事项详见2013年10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了合同。现根据经营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拟继续向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出租该物业,并签订补充协议,按原合同租赁条款将租期由1年变更为8年。

  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2009年底,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用作扩大门店经营场所物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与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续租上述物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为56700.48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年租金为1650.55万元。具体事项详见2018年12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经营需求,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拟继续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租用该物业,并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期限由原期限1年延长至10年,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累计计算范围的关联交易: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向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续租了济南市经十路23377号的物业用作营业场所,续租期限为1年;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租了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用作扩大门店经营场所物业,续租期限为1年(详见2018年12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向济南万基置业有限公司租赁的用作办公场所的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的物业,增加了858平方米的租赁面积,租赁条件与原合同一致;及公司出租中银大厦20层的559平米给山东银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办公等零星交易。

  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经测算,累计计算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含本次交易)涉及的总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租赁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70100582226818N

  住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3377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冯焕金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山东银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宾馆、美容店(不含医学美容)、理发店公共场所(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特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会议、展览、庆典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国内广告业务;票务代理服务;礼品包装服务;房屋租赁;日用品、五金交电、建材、针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停车场服务。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

  营业期限:长期

  (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00771001124J,住所为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路南泰安银座城市广场2-1-1501,法定代表人为董红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山东省鲁商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出资60万,占注册资本的3%;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房租租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

  租赁标的为位于济南市经十路23377号的物业,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将其租赁给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用作营业场所。该物业租赁给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的面积为28572.59平方米(该面积为2018年由济南市房产测绘院测绘得出的实测面积)。

  (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租赁标的为泰安银座城市广场,该物业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现用经营场所,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继续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该物业用于商业经营。该房产共八层,其中地上六层,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为56700.48平方米。租赁物业包括房产、附属用房、设施设备、配套的停车场、其他空地以及群楼楼顶和租赁群楼的广告位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

  1.计租面积

  计租面积以实际租赁给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的面积为准,即:28572.59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8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

  3.租金与支付方式

  8年租金总额为10400万元。

  租金按月支付。

  (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1.计租面积

  计租的总建筑面积中,地下一层10891.86平方米、一层5053.90平方米、二层4990.73平方米、三层5716.88平方米、四层5716.88平方米、五层5716.88 平方米、六层4573.85平方米;地下二层14039.50平方米。以上面积为泰安市房管局测绘部门最终实际测量面积。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0年,从2018年12月28日开始至2028年12月27日终止。

  3.租金与支付方式

  10年租金总额为16505.50万元,自2018年12月28日起计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

  该物业位置临近公司济南振兴街SHOPPINGMALL项目,将其租赁给济南银座佳悦酒店有限公司,有助于集聚人气,提升振兴街项目周边配套水平,对振兴街项目有着积极作用。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该物业出租价格参照周边同类酒店场地租金状况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保证了门店的持续经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租赁价格主要参照公司向非关联方租赁的省内地级市类似的可比物业(体量接近、商圈类似、商业业态为“百货+超市”的地级市中心店物业)租金水平,并综合考虑门店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业商业地理位置、物业法律权属是否存在瑕疵、面积与功能结构等因素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已提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孙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出租该物业以及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租赁项目物业的关联交易是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化定价方式的原则进行的,在审议本次租赁事项时,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与会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9-03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续租经营场所物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续租经营场所物业的议案》,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就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经营场所物业,公司曾与物业拥有方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城投”)签订相关协议书,承继租赁其拥有的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广场地下商业建筑(以下统称“房屋”)。该事项已披露于2004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租赁期限自2004年8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济南城投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直接运营公司承租的上述房屋,济南城投将与房屋有关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国资运营公司。有关事项详见2017年11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鉴于该租赁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租赁该房屋,租期1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用于商业经营。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总金额为390,054,066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方介绍

  1、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方)

  名称: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264388811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

  法定代表人:聂军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收缴、筹措、管理和使用城建资金,承担城建项目投资、管理、开发经营和项目预算审查、监督拨款,检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受托方)

  名称: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79710478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

  法定代表人:董波田

  注册资本:4214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8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对外融资、投资,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对市重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的整理、熟化和收储工作;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建材(不含木材)销售;房地产销售代理及咨询、房屋租赁;建筑装饰工程(凭资质证经营);房屋中介服务及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条款

  1、租赁房屋情况

  (1)租赁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广场地下商业建筑,租赁范围为地下建筑内除汽车库、自行车库及车库管理用房、荷花喷泉控制室和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商业服务区,北邻护城河,南至泺源大街,西至下沉广场,东至文化长廊东外延,总建筑面积31696.97平方米(含文化长廊地下建筑部分面积700平方米)。租赁房屋状况以本合同签订之日现状为准。

  (2)济南城投同意将下沉露天广场交由公司管理和使用,不再另计取租金。

  2、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形式:

  (1)租期1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满,若公司要求继续承租,三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租金约定:按照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租金,租赁房屋总租金为390,054,066元。

  (3)按季度支付房屋租金,首次租金公司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的租金须在前一次租金对应的租期到期前30日内全额付清。

  3、其他

  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有权优先续租,但公司应提前6个月向国资运营公司提出书面的续租申请。

  四、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泉城购物广场店续租经营场所物业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9-03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全部担保余额为61260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需要,拟向泰安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的贷款业务,贷款年利率约为6.525%。本公司拟为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该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侯功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

  注册资本:70030.5426万人民币 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的加工、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零售卷烟、雪茄烟;食盐、畜牧盐零售;国内版图书零售;音像制品零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针纺织品、钟表眼镜、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摄影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及象牙制品)、家具的销售及相关设备的维修;珠宝首饰的加工零售;国内广告业务;备案范围内进出口业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停车场服务;日用品的批发零售;黄金的加工、零售;文化用品、化妆品、水产品、机械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出租、进出品业务;商业管理、咨询;开办市场;市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及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代理记账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清洁服务;摄影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贸易代理;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购物中心资产297380.64万元,净资产77768.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85%。

  三、董事会意见

  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在济南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青岛市李沧区向阳路116号李沧区银座中心项目和谐广场房产、土地抵押,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申请的6.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12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上述贷款于2015年12月18日及2016年6月30日分别放款5.4亿元、1.2亿元,部分贷款已偿还,发生余额为5.34亿。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上述贷款已实际发生2860万元,其余贷款尚未发生;公司为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10000万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上述贷款已实际发生5000万元,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260万元(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100%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19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3日

  至2019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在2019年8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部议案内容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鲁商物产有限公司、山东富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其他股东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二) 登记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1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960688

  联系传真:0531-86966666

  联 系 人:张美清、杨松

  邮    编:250063

  (三) 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 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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