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10万元(含税)/年,独立董事出席现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俞波、李在军和于良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对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及战略价值的优秀标的企业进行投资,但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过各方沟通,决定终止推进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经营业务,现根据公司经营布局的调整,为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该子公司。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7,402,800.1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537,402,800.10元,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公司目前实收股本 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8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一、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计划投资设立的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尚未有实质进展,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7,402,800.1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537,402,800.10元,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公司目前实收股本 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
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概述
为进一步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平台,储备优质整合标的,对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及战略价值的优秀标的企业进行投资,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3日和2017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一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期产业投资基金由康盛股份与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创投”)、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康盛股份、广证创投和陈汉康先生拟共同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拟定总规模 4.3亿元人民币,将根据资金和具体项目募投需求一次性或者分期进行募集和投资。广证创投作为初始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中间级投资人,拟认缴出资0.86亿元人民币,后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认缴出资不超过并购基金总规模的20%;康盛股份和陈汉康先生作为初始有限合伙人及劣后级投资人,康盛股份认缴出资不低于0.516亿元人民币,陈汉康先生认缴出资不高于0.344亿元人民币;广证创投负责引入银行等其他投资机构作为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投资人及有限合伙人,优先级投资人初期认缴规模不超过 2.58 亿元人民币。一期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拟投资江苏汉瓦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拟由康盛股份与上海维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极投资”)、陈汉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康盛股份、维极投资和陈汉康先生拟共同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基金规模不超过5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维极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不超过100万元,康盛股份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陈汉康先生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剩余出资由其他后续投资人认缴。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拟投资柳州易舟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和南京聚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二、取消产业投资基金的原因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尚未有实质性进展。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过各方沟通,决定终止推进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相关事项。
三、取消产业投资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尚未正式实施,本次取消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取消产业投资基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也不存在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投资公司”)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布局的调整,为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康盛投资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8UY9W3L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18幢204室
4、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服务,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金融),企业管理信息咨询(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财务信息咨询(除会计代理计账)。
8、股权结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康盛投资公司100%股权。
9、经营情况:截至公告日,康盛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尚未缴纳,也未开展经营业务。
二、本次注销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是公司经营规划调整的结果,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可能产生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为康盛投资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康盛投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康盛投资公司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本次注销完成后,康盛投资公司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9]D-0330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7,402,800.1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537,402,800.10元。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公司目前实收股本 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度新能源国家补贴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调整,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销售车辆运营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2016年及2017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计提了大额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89,222.32万元,导致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2、2018年度和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2018年度,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家金融去杠杆政策因素的影响下没有足额的增量资金,加上市场融资成本的提高,业务毛利率呈加速下降的趋势,且2018年9月,公司将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置出,该业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2018年度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012.87万元。
受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双重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业务产能未能释放,经营业绩在以上两个报告期均出现下滑。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1.20%,新能源汽车整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86.70%,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2019年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8,000.00万元至9,800.0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未弥补亏损金额。
3、2018年度公司确认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较大
2018年度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钜威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4,521.35万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度出现大额亏损,亏损金额为122,685.67万元,2019年半年度,公司继续亏损,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二、应对措施
1、为了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现状,公司向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新能源”)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支持,平均综合成本不超过10%/年。以上借款已经履行了必备的决策程序。
2、公司密切跟踪中植一客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事项,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中植一客已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成都市财政局转支付的成都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款6,496.00万元和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8,845.00万元,合计收到新能源补助资金15,341.00 万元。另外,公司收购中植一客时,为了保障中植一客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能够及时收回,交易对手方中植新能源对中植一客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85,332.83万元)作出差额垫付承诺。公司将于2019年末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中植一客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 12月31日的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款回收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保中植新能源承诺的履行。
3、公司将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开拓力度,重点放在西南地区,在稳定白色家电业务的同时,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比重;着手优化和整合汽车零部件业务,改善经营业绩。针对白色家电业务,公司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内部挖潜和效率提升,确保稳定的现金流和经营利润。
三、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15:00至2019年8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2019年8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公告》、《康盛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康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文波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二、附件三和附件四。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9年8月2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