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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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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拟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募投项目共需投入资金46,758.00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自筹解决;若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剩余资金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1,812,600.00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7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812,6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四、相关审批程序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2019年8月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认为瀚川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瀚川智能公司截至2019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相关置换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

  3.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8月5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19年7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01)。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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