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10月31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股投资设立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8亿元参股投资设立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公司),持股比例为21.60%,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以现金出资参与合资公司组建及分阶段增资决策等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017年12月26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决策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晟天新能源公司缴纳第二阶段出资12,528.8641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党委会(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向晟天新能源公司增资事宜,同意公司缴纳第三阶段出资10,668.7359万元。截至目前,各股东已按晟天新能源公司《章程》完成了第三阶段出资。出资完成后,晟天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共计人民币161,100万元,晟天新能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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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晟天新能源公司原总投资为26.85亿元,后调整为16.11亿元。公司按投资比例出资金额也相应调整为3.47976亿元。
截至2019年6月末(未经审计),晟天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装机容量471.2MW,总资产44.48亿元,净资产13.98亿元;2019年1月-6月(未经审计),晟天新能源公司完成发电量22572万千瓦时,营业总收入16906万元,利润总额6282万元。
有关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