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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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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证券代码:002237)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8月2日、8月5日、8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经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近期已披露的重大事项

  2019年3月4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张吉学先生的通知,恒邦集团、王信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张吉学先生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于2019年3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恒邦集团、王信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张吉学先生同意依法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恒邦股份合计273,028,960股股份(对应公司股份比例29.99%)以10.90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江西铜业,交易总转让金额为2,976,015,664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江西铜业转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162号),并公告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江西铜业转来的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2019〕194号),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2019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江西铜业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19年6月26日。

  经查询,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已经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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