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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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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证券B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基,基金代码:150344),2019年8月5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90元,相对于当日0.76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5.15%。截至2019年8月6日,证券B基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90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证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融通证券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融通证券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证券份额(基金简称:融通证券分级,场内简称:融通证券,基金代码:161629)基金份额净值和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基,基金代码:15034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融通证券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融通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融通证券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受份额参考净值变化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

  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集中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19年8月7日止,第四个开放期开放一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8日9:00起至2019年8月8日15:00止,第五个封闭期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11月9日止。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在上述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普通客户具体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份(如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不足10份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守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销售服务小组)和网上直销。

  7. 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7.3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四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9.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3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二十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月月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1元且没有进行过当月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为准),则应于该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8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4、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9年8月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9年8月12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9年8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5、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

  融通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保险”)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8月7日起,华瑞保险新增销售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自同日起参加华瑞保险开展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的基金情况:

  ■

  二、费率优惠内容:

  1、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通过华瑞保险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最低至1折的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华瑞保险活动公告为准。若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和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关于本次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经本公司与华瑞保险协商一致后,将另行公告。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华瑞保险的最新规定为准。

  3、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相关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303;

  公司网站:www.huaruisales.com。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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