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3,266,097股,占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达矿业”)总股本的17.87%;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发行的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8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2016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签发了《关于核准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三河华冠”)、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团”)、赵庆、朱胜利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合计125,477,100股股份于2016年7月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盛达集团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92,159,456股股份于2016年7月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5日、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722,625,223股,上述交易过程中,公司产生的限售股情况及解除限售时间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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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河华冠以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为对价回购老盘道背后探矿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由原重组交易对方三河华冠以其持有的公司32,655,877股为对价回购老盘道背后探矿权,该对价股份公司已于2018年1月3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三河华冠持有公司28,585,723股限售股,公司总股本缩减至689,969,346股。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2018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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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关于重组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情况
重组标的资产承诺业绩及实现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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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股东盛达集团、三河华冠、赵庆承诺:本次解除限售后,本公司/本人将继续履行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业绩承诺,直至补偿完毕(如出现补偿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上述股东严格履行其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8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3,266,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为盛达集团、三河华冠、赵庆。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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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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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暂无关于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计划,如果未来出售解除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八、其它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