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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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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

  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建设优秀化工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扎实推进稳生产、保安全、控风险、降负债、重科技、提质量、促销售、增效益等重点工作,总体运营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顺利实现半年度预期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1%,利润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纯碱产品提质增效项目的实施,规模效益显现;二是积极推进“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带息负债持续下降,资本融资成本不断降低,财务费用大幅减少;三是本期处置子公司兰太资源产生投资收益。基本每股收益0.481元/股;净资产收益率8.513%。

  2.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1)盐产品

  盐产品在合理规划盐湖开采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工艺改造和技术创新,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公司盐化工产品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上半年,成品盐生产47.34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7.34%,较上年同期增加6.12%。销售44.0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4.01%,较上年同期减少25.77%;产品单位成本均在可控范围内;工业盐产品质量基本达到内控合格品率,食用盐国标合格品率均为100%;报告期内,未发生设备、安全、环保及质量事故。

  (2)精细化工产品

  精细化工产品坚持创新趋动战略,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标准化管理,准确把握市场机遇,节能降耗,挖潜增效,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目标任务。上半年, 金属钠生产3.1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2%,较上年同期增加1.3%。销售3.27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4.5%,较上年同期增加0.31%;氯酸钠生产4.58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0.89%,较上年同期增加6.76%。销售4.6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1.22%,较上年同期减少10.02%;产品单位制造成本较计划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金属钠直流电耗与氯酸钠综合电耗均达到计划指标;产品出厂合格率为100%;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

  (3)基础化工产品

  基础化工产品持续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强化过程管控,优化工艺参数,规模效益强劲显现。上半年,纯碱生产77.45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9.97%,较上年同期增加13.88%。销售80.68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2.05%,较上年同期增加4.29%;原材料消耗指标总体控制较好,液氨消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主要环保指标均控制在国家环保排放指标要求范围内。

  (4)医药产品

  医药产品受医改政策深入推进的影响,主要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公司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加快产品研发进度,推进营销队伍建设,加大产品宣传力度,保持了相对平稳的运营态势。上半年, 苁蓉益肾颗粒生产207.15万盒,完成年计划的34.53%,较上年同期减少0.47%。销售137.8万盒,完成年计划的22.97%,较上年同期增加11.65%;甘草片销售355.09万瓶,完成年度计划50.73%,较上年同期增加232.23%;各产品出厂合格率与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均为100%;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各产业板块运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产业板块生产保持稳定运行,各产品质量均控制在优质指标范围内。精细化工“两钠”和基础化工纯碱产业生产正常运行,纯碱随着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的实施,产能不断提升,生产高效运行。同时产品综合能耗继续下降,其中轻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较上年同期下降5.37千克标煤/吨,重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较上年同期下降19.93千克标煤/吨。其他板块生产按照年度产能核准计划有序推进。

  (2)产品销售情况:公司各产品营销工作有序开展。针对市场变化,密切关注行业上下游产能调整动态,适时转变产品营销策略,稳定巩固原客户群体,开发新客户,进一步优化下游行业客户结构比例,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密切关注国际经营环境,适时调整国内外产品销量配比,做好动态平衡;针对金属钠和氯酸钠两个市场均出现产能过剩、市场供大于求的不利局面,公司根据各区域特点,通过灵活的价格调节策略,使两产品市场销量和价格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稳定了公司销售收入。纯碱市场保持相对稳定,在保证每月基本销量的前提下,继续优化客户,更加注重优质客户的培育。

  (3)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达成合作意向,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重组议案。2019年3月,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兰太实业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10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对外披露;2019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0830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兰太实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9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830号);2019年6月5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200号),对公司收购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业务案不予禁止;2019年6月14日,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进行回复并进行披露;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083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的申请;2019年7月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019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3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

  (4)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情况:公司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增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举办了“安全月”活动,强化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应急事故的处置能力;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并结合当前安全环保形势和公司实际,适时调整安全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坚守安全红线,不触底线,不断提升公司安全保障与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5)内部管理工作情况:公司坚持问题导向,巩固运营发展成果,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和管理质量,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开展质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评价工作,验证了公司体系运行工作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加强公司筹融资管理,加速融资渠道创新,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与盈力能力,资产负债率降至53.84%;加强客户资信管理,加大应收账款管控,努力降低交易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完善法制体系,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内部经营活动,化解内外部法律风险,不断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水平。

  (6)资产及股权处置情况:公司转让子公司兰太资源100%股权及债权于2018年11月21日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宁夏恒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恒泰”),并缴纳项目受让保证金16,000万元;2019年3月26日,公司与意向受让方宁夏恒泰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编号:G32018SH1000166),同时交易价款535,952,695.99元已全部收到,联交所据此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A1类-挂牌类)》(编号:NO.0003084),至此,该项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

  (7)非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昆仑碱业年产5万吨食品级小苏打技改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4,56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完成投资2,750.96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4.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问题1:化工板块方面,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越发明显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延续,国际市场业务开展的不确定性增加。采取措施:巩固和维护好目前的国际国内市场销量,继续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尤其要在国际市场上实现销量和效益的提升,争取在产品规模充分释放中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液态钠作为金属钠产品差异化销售的重要策略,继续开发新的客户,持续提升液态钠在总销量上的比重,推动产品结构的调整;高度关注国内金属钠市场供给在供给侧结构中落后产能的出清情况;全面攻关制约生产稳定、高效的瓶颈问题,通过技术创新和原料能源整合,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在产品市场细分中提高产品附加值。

  问题2:安全环保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管标准的差异化,为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和危化品区域运输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采取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新的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内容和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库存、装卸和运输的各环节管理和监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和深度,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重大风险的管理,加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引导全员落实培训理念,用长远眼光看待各级安全检查,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5.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与保障

  (1)加快各项经营举措落地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公司各产业板块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刻把握行业发展形势,紧密联系年度重点工作,继续深挖提质增效潜力,通过填平补齐的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抓好重点和关键,尽快弥补短板,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保证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根据年度生产任务计划,科学合理组织生产,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年度生产经营任务。

  (2)坚守安全环保工作底线,确保公司安全环保形势稳定。全面贯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上重点下功夫,加大员工应知应会、应急处置培训教育力度,夯实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员管安全、辨风险、抓整改的安全管理意识;紧紧依靠技术和管理创新推进安全发展,形成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双轮驱动的安全工作格局,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同时要坚持节能环保与经济效益并重,紧紧依靠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环保装置和源头治理水平,保证“三废”达标排放和危废依法依规安全处置。

  (3)扎实做好营销工作,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在稳定现有市场、稳定客户资源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深度营销,实现营销业绩的持续提升,发挥好营销工作为拉动公司全产品、满负荷、高水平运营和体现效益的龙头作用,争取在销量上实现新的突破,在产品效益转化上达到新的水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做好产品运输流程的严格管控工作,充分协调和利用市场运输资源,适时调整运输方式和运输结构,保证产品及时、安全的交付。

  (4)根据市场变化,合理组织生产。在当前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将持续加大,正常生产面临诸多的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着力统筹安排好技改技措以及部分项目实施与完成生产目标的关系,抢抓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生产,确保完成年度生产计划。

  (5)继续强化风险防控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水平。强化制度管控,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制度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稳定性优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思路,持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强化投资管控,把握各产业板块投资方向,按照各板块协调发展、价值最大化的原则,集中配置全公司资源,形成产业协同效应,优化产业布局,不断完善产业链和价值链;全面压缩非生产性管理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6)认真做好“两金”压控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压控目标。公司将压控工作重点由总体的规模压降转变为风险控制,进一步提高对正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持续优化管理水平,严控回收、积压风险;对已经形成的非正常应收账款和存货坚决清理压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并兼顾成本效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种压控方式,真正将“两金”压控作为公司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贯穿于企业营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纯碱产品销量增加、价格上涨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部分盐化工产品销量增加,以及动力、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运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修理费、计提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贷款额度降低,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支出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到处置矿产资源价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1)本期应收票据较上期期末增加44.51%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兰太资源及收入增加致使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本期应收账款较上期期末增加46.22%的主要原因: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及赊销增加所致。

  (3)本期在建工程较上期期末减少73.85%的主要原因:本期处置兰太资源致使巴音煤矿矿建工程减少所致。

  (4)本期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88.99%的主要原因: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5)本期预收账款较上期期末减少59.21%的主要原因: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6)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期期末减少47.14%的主要原因: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7)本期长期应付款较上期期末减少70.60%的主要原因:本期偿还融资租赁资金所致。

  董事长:李德禄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4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2019年8月5日在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杨秀林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监事韩长纯、程少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委托杨秀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报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作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金额816,364,805.46元,上期金额790,672,599.58元;“应收账款”本期金额232,699,951.27元,上期金额230,247,111.18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金额481,396,500.00元,上期金额324,128,823.19元;“应付账款”本期金额727,260,790.04元,上期金额716,469,511.24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经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5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9年8月5日在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董事范志、吴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分别委托龙小兵、王一兵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承债式转让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债式转让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投资建设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新增4号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新增4号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投资建设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生产金属锂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生产金属锂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议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投资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七、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7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7 号文核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7名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8,913,0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20元,截止2016年1月29日止,本公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25,999,995.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718,913.04元,募集资金净额707,281,082.5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兰太实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乌素图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立了账户号为154044590394的银行账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太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开立了账号为05463201040013710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2月24日,兰太实业、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责任。自协议签署之后,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2019年6月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期截止日余额说明: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乌素图支行,账号:154044590394,该账户2019年1-6月累计发生账户管理费用245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5,584.85元,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468,445.44元。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太支行,账号:05463201040013710,该账户2019年1-6月累计收到利息收入78.99元,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49,933.00元。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新建年产8000公斤盐藻基地建设项目和盐藻等保健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2万吨/年工业金属钠项目、3.1万吨/年液氯项目和1.2万吨高品质液态钠项目。

  (二)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盐藻屋”健康产品体验店建设项目和中蒙药提取车间GMP三期及配套物流仓库项目,变更为1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及1.5万吨/年氰尿酸环保节能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49,001,285.60元:其中20万吨精制盐技改项目累计投入95,943,911.44元;2万吨/年工业金属钠、3.1万吨/年液氯项目182,206,210.24元;1.2万吨高品质液态钠项目25,999,121.21元;中蒙药提取车间GMP三期工程及配套物流仓库项目8,590,128.06元;1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及1.5万吨/年氰尿酸环保节能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17,549,021.10元;兰太药业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712,893.55元,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2019年1-6月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2019年1-6月,兰太实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7,782,254.81元,分别为20万吨精制盐技改项目6,157,986.10元;2万吨/年工业金属钠、3.1万吨/年液氯项目34,847,096.27元;1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及1.5万吨/年氰尿酸环保节能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12,530,962.60元,兰太药业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46,209.84元,募投项目2019年1-6月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亿元额度范围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9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上半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8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债式转让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及债权。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转让事宜。

  ●交易金额: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442号)确定挂牌价格为7,462.29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2,746.0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4,716.2119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拟转让持有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煤业”)51%的股权及债权。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442号)确定挂牌价格为7,462.29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2,746.0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4,716.2119万元。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转让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兰太煤业前身为鄂托克旗早稍敬老院千里沟福利煤矿,成立于2007年8月29日,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06年7月18日以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内国土采划字﹝2006﹞0253号),将周边煤矿进行了整合,划定矿区范围矿权人为鄂托克旗早稍敬老院千里沟福利煤矿并注册;2014年9月3日根据《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鄂旗核注通内字﹝2014﹞第1401170080号),鄂托克旗早稍敬老院千里沟福利煤矿注销,并设立兰太煤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资源”)和阿拉善福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泉煤矿”)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兰太资源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福泉煤炭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履行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及债权程序。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30088号)确定转让价格。(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在规定的挂牌转让期间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于2019年5月9日终止挂牌事宜。

  2018年1月13日,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公司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兰太资源将持有兰太煤业51%股权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转让价格转让给兰太实业(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履行相关划转及工商登记变更后,兰太实业持有兰太煤业51%股权,福泉煤矿持有兰太煤业49%股权。

  标的名称: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杜善

  成立日期:2014年9月3日

  经营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千里沟四道沟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442号)列示的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12月份,公司曾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并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30088号)确定的价格为基准。因此次转让在规定的挂牌转让期间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于2019年5月9日终止挂牌,且资产评估报告书已过期。为此,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股权及债权转让需重新进行评估。

  三、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落实规模60万吨以下煤矿处置方案及确定2019年煤炭去产能任务的通知》(内能综字﹝2019﹞9号)和鄂托克旗煤炭局《鄂托克旗煤炭局关于落实60万吨以下煤矿处置方案的报告》(鄂煤字﹝2019﹞44号),把兰太煤业划分为“引导退出”煤矿,要求加快推进实施资源整合升级改造煤矿进度,并列入2020年实施方案退出名单;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上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情况和2019年目标任务的函》(鄂能局函﹝2019﹞51号),把兰太煤业列入引导退出煤矿名单,明确2020年关闭退出。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盘活低效资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集中发展核心产业的战略要求。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交易预计在2019年或之后完成,预计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存在转让不成功的风险。

  四、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等方面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为兰太煤业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方面的情况。

  五、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待履行完本次决策程序后,拟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转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9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新增4#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新增4#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

  ●投资金额:13,446.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依据目前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该项目采用较大容量、较高参数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热电联产,因纯碱装置蒸汽总需求量恒定,项目扩建在不增加碳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减排都符合标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经受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该项目安全、环境风险可控。

  一、项目投资概述

  随着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的推进,实际产能已达到150万吨/年。为了保证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现有3台锅炉需满负荷运行,存在锅炉轮换检修时生产系统被动降负荷,大幅减产的问题。同时,受检修时间紧迫等因素影响,检修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非正常停车风险加大。需新增一台锅炉,为锅炉轮换检修、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创造条件,以延长锅炉使用寿命,消除事故性停车隐患,确保生产的安全、连续、稳定,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经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调研和论证后拟投资建设昆仑碱业4号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内容

  扩建一套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二)项目投资估算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3,446.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3,024.00万元(含建筑工程费2,899.00万元、设备购置费6,400.00万元、安装工程费2,24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485.00万元),建设期利息422.00万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

  (三)项目投资预期效益

  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投资利润率17.0%,投资利税率21.5%。该项目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均高于行业利润率和利税率。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7.39年。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昆仑碱业现有3台循环流化床锅炉,2011年投入使用。随着企业产能由100万吨/年提升至150万吨/年,需要3台锅炉满负荷运行才能满足生产需要。锅炉及配套设施损耗加大,增加了的日常维护成本。通常,锅炉运行6个月就需要检修,在现有产能情况下,在锅炉轮换检修时,生产系统必须大幅度减负荷,产量无法保证的同时各项消耗指标升高明显,产品单位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都大幅增加。

  产能扩大后,需采用减负荷的方式对锅炉进行轮换检修。为了兼顾生产,需将检修期尽可能压缩,致使检修任务繁重,检修质量得不到充分保证,造成事故停车风险加大。

  为了保证生产稳定运行,能够安排充足的锅炉设备检修时间,确保检修质量,减少非正常停车,解决生产与检修矛盾,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经营效益,实施新增4#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十分必要。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国家行业政策风险情况

  项目符合《工信部发布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鼓励用户采用节能高效循环流化床等锅炉》工信厅节函〔2016〕492号文件精神,符合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规划》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内容,为国家鼓励发展项目。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划。项目已经取得德令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备案,备案号德政经信备字﹝2018﹞第18号。该项目无政策风险。

  (二)环境影响风险情况

  依据目前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该项目采用较大容量、较高参数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热电联产,提高了热效率,降低了产汽能耗,配套建设锅炉尾部除尘和脱硫脱硝的一整套烟气净化设施,粉尘、气体污染物排放指数均达到国家环保烟气超净排放标准,进一步减排。因纯碱装置蒸汽总需求量恒定,项目扩建在不增加碳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减排都符合标准要求。

  该项目最终排放的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值为:氮氧化物小于50mg/Nm3、二氧化硫小于35mg/Nm3、粉尘小于5mg/Nm3。符合超净排放的标准。

  综上,该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三)安全生产风险情况

  项目实施及运行单位为昆仑碱业,原100万吨纯碱装置即配套有3台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企业在纯碱制造及锅炉运行方面拥有丰富的管理和生产实践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相关的管理制度,操作人员经过了系统培训和实际操作,可以适应本项目安全生产和管理需要。纯碱厂自2013年投产以来,锅炉运行安全稳定,安全生产管理经受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该项目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提出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条件成熟,项目实施后可确保150万吨纯碱装置产能充分释放,保证稳产、高产,摊薄产品固定成本,减少非停事故,保证生产线稳定连续运行,节约物料消耗,进一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使企业生产保持良性循环状态,将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0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生产金属锂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生产金属锂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议案

  ●投资金额:2,598.27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金属锂为公司首次生产,为了规避和缓解市场风险,首先要做好市场调研与预测,选择适应市场发展、项目本身具有成本优势的产品方案;其次在项目定义阶段就要规划好销售渠道,培育客户,签订长期的销售协议。最终通过质量、服务来建立产品品牌,培育完善销售渠道来抵御市场风险。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产品供不应求,市场开拓难度不大,市场风险可控。

  在多年的金属钠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够对金属锂、氯气的产、储、运制定执行完备的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可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该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推动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进步和发展,增加产品种类,实现多元化发展,扩大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投资建设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钠业”)电解生产金属锂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金属锂在玻璃陶瓷、石油化工、冶金、纺织、合成橡胶、医疗等传统领域已获得了广范应用,随着技术进步,在航天工业、核能发电、高能电池、轻质高比强合金等高科技领域的开发应用不断深入。目前,随着欧美金属锂工厂的陆续关闭,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带动,金属锂市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金属锂制备方法为电解熔融法,与公司的金属钠生产工艺相通,多年的金属钠生产为金属锂的生产提供了技术保证。对现有金属钠生产线的电解槽进行改造,即可建成金属锂中试生产线,可大大节约投资成本。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内容

  对现有金属钠生产线的七个电解槽进行改造,建成年产500吨/年金属锂中试生产线。

  (二)工艺技术方案选择

  项目拟采用引进的美国科慕公司熔盐电解金属锂技术,该技术为科慕公司专有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耗电少、电解槽热损失低、设备利用率高、自动化程度高、电解槽运行寿命长等特点。可与现在的金属钠随时调整生产,形成良好的柔性生产线。

  (三)项目投资估算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2,598.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266.96万元(设备购置费702.10万元,安装工程费55.91万元,建筑工程费30.00万元,引进科慕公司专有技术使用费用费1,005.72万元,设计及专篇编制费175.35万元,预备费及联合试车费297.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22.31万元。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四)项目投资预期效益

  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成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34.91%,税前43.56%,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税后4.82年,税前4.30年(含建设期),小于基准投资回收期。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技术进步,金属锂在传统及现代高科技领域都获得了广范应用。目前,随着欧美金属锂工厂的陆续关闭,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带动,金属锂市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已引进并买断了美国科慕FC公司熔融电解金属锂生产技术,该技术具备耗电少、电解槽热损低,运行寿命长等特点,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金属钠与金属锂生产工艺有相通之处,电解原理相同,公司成熟的金属钠的生产经验,为金属锂的生产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保证。

  继续研发与金属钠生产工艺技术近似的金属锂生产装置及金属锂产品包装运输系统技术,对扩大电解碱金属系列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项目只需要将现有的金属钠电解槽进行改造,新增配套设备,即可进行金属锂生产。可节约大量投资,也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电解槽设备产能。

  金属锂作为一种蕴含巨大市场潜力的新材料,当前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具备金属锂生产的人员、技术、管理经验,项目建成后可增加产品种类,也为金属锂的深度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必要的。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市场风险

  金属锂为公司首次生产,产品销售市场的开发将是本项目的重要风险之一。为了规避和缓解市场风险,首先要做好市场调研与预测,选择适应市场发展、项目本身具有成本优势的产品方案;其次在项目定义阶段就要规划好销售渠道,培育客户,签订长期的销售协议。最终通过质量、服务来建立产品品牌,培育完善销售渠道来抵御市场风险。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产品供不应求,市场开拓难度不大,市场风险可控。

  (二)环境保护风险

  项目的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气为氯气,因与金属钠生产并行,可将氯气送入原有的尾气处理系统,除尘、液化、充装后出售,液化分离后的不凝气体送氯化异氰尿酸厂消耗使用,无废气外排。有少量生活废水进污水管网,无固废产生。该项目环境保护风险较小、可控。

  (三)安全生产风险

  金属锂化学活性高,腐蚀性强、遇湿易燃,需存于液体石蜡中。氯气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有毒。金属锂与金属钠为同族元素,化学性质多有相似之处,公司有严格的管理操作规程。在多年的金属钠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够对金属锂、氯气的产、储、运制定执行完备的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可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该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五、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求和战略发展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条件成熟,随着科技进步,金属锂在新药品、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都将有很大的发展机遇,金属锂的成功生产,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同时,也可为公司产业链延伸指明新的发展方向,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5,820.91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产品为高纯度金属钠,金属钠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在氧、氯、氟、溴蒸气中会燃烧,遇水或潮气猛烈反应放出氢气,大量放热,引起燃烧或爆炸。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提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核级钠生产能力,满足中核龙源600MW示范快堆工程的核级钠供货需求,公司拟对现有500吨/年核级钠装置进行升级改造,配套采购75台罐式集装箱,并新建空载罐式集装箱周转库一座。将核级钠产能提升到800吨/年。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公司扩大市场奠定基础,同时也有利于推进快堆示范工程建设,对促进我国核能可持续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钠业”)

  (三)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对公司现有500吨/年核级钠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产能达到800吨/年。同时配套采购75台罐式集装箱,并新建空载罐式集装箱周转库一座。

  (四)项目投资概算:该项目总投资为5,820.9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5,628.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92.48万元。

  (五)项目工艺技术方案:该项目拟采用原有的化学法和过滤、沉降、冷阱法相结合的工艺技术,经提纯后,工业金属钠中的钙杂质可以由0.04%降到0.001%以下,其他杂质含量满足中国实验快堆(CEFR)入堆钠质量要求。

  (六)项目建设周期:该项目建设周期9个月。

  (七)项目收益预测:财务内部收益率45.97%(税后),财务净现值1,521.11万元,总投资收益率89.74%,税后投资回收期3.69年,小于基准投资回收期,说明投资能按时收回,因而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核电重启开始加速,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运行核电装机力争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核电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规模达到2717万千瓦,“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20.2%,“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目标的决胜期,也是为2030年前后碳排放达到峰值奠定基础的关键期。煤炭消费比重将进一步降低,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将显著提高,主体能源由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更替进程将加快推进。核电将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核级钠的需求将会显著增加。

  (二)满足公司核级钠供货需求

  公司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是国内唯一具备高纯钠生产资质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合作,实现了“快中子反应堆用高纯钠”500吨/年的生产规模。2017年公司再次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合作,签订156吨供货合同,并实现了稳定供货。近年我国核能“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快中子反应堆”核电技术应运而生,根据中核龙源600MW示范快堆工程进钠节点计划书要求:交货量1,667吨,供货期为2022年4月1日-6月14日,公司按现有核级钠生产装置产能,需要对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进行产业升级及技术改造,以满足中核龙源600MW示范快堆工程的核级钠供货需求。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项目审批风险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必须合理布局、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使得生态环境得到保护。随着项目审批程序的不断严格化、制度化,可能存在不能获得相关部门审批的风险;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配备熟悉项目审批各环节流程专职人员,并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档案及资料,尽快取得相关部门下达的批复文件及许可证,规避审批风险。

  (二)安全环保风险

  项目产品为高纯度金属钠,金属钠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在氧、氯、氟、溴蒸气中会燃烧,遇水或潮气猛烈反应放出氢气,大量放热,引起燃烧或爆炸。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取得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加强员工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与金属钠接触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穿戴符合规范的防护用品,确保在通风良好、洁净、干燥、开阔的场所进行金属钠操作。

  五、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合理,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项目环保、消防、节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项目实施后为中核龙源600MW示范快堆工程的核级钠供货合同履行提供充分保证,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公司在核电建设领域的影响力,同时也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 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投资总金额: 5,820.91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4,126.13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建设周期为9个月,预计2022年4月产生收益。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7号)的核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913,04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25,999,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18,718,913.04元,募集资金净额707,281,082.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039号)。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为“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药业”)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为“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5,820.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126.13万元,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89%,已使用募集资金873.8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4,126.13万元,原项目投资了部分仪器设备。上述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原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原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太药业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药业”)

  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兰太药业住所内

  项目投资概算:5,120.5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拟在原有设施及设备基础上增加中试平台,并配套相关仪器设备,开展创新药物和保健食品研发。

  项目收益预测: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的持续盈利能力。

  项目建设期:48个月

  项目审批情况:该项目已向有权政府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项目在原有土地上建设,不涉及新征土地情况。

  (二)原项目的变更原因

  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整体运营能力,促进盐藻和肉苁蓉系列产品的开发,巩固公司在中成药、保健食品领域的竞争力。近年公司受政策及市场因素影响,盈利能力下降。自国家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行以来,医药产品批准文号投入增大,投资回报率存在不确定;随着国家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以及系列保健食品相关政策密集出台,保健食品评审难度加大,速度明显放缓,投资回收期延长。目前,原项目只投资了部分仪器设备,后续产品研发推进缓慢。

  根据原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为高效使用募集资金、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将原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转向其它风险低、投资收益率高、可行性强的新项目。新项目结合公司主业,在满足中核龙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龙源”)600MW示范快堆工程的核级钠供货需求的同时,也为未来核级钠广阔市场前景做好准备工作。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钠业”)

  项目生产规模:本项目对公司现有500吨/年核级钠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产能达到800吨/年。

  项目建设地点:兰太钠业厂区内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5,820.9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5,628.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92.48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9个月。

  项目工艺技术方案:本项目拟采用原有的化学法和过滤、沉降、冷阱法相结合的工艺技术,经提纯后,工业金属钠中的钙杂质可以由0.04%降到0.001%以下,其他杂质含量满足中国实验快堆(CEFR)入堆钠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公司现有500吨/年核级钠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同时配套采购75台罐式集装箱,并新建空载罐式集装箱周转库一座。

  项目收益预测:财务内部收益率45.97%(税后),财务净现值1,521.11万元(税后),总投资收益率89.74%,税后投资回收期3.69年,小于基准投资回收期,说明投资能按时收回,因而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核电重启开始加速,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运行核电装机力争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核电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规模达到2717万千瓦,“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20.2%,“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目标的决胜期,也是为2030年前后碳排放达到峰值奠定基础的关键期。煤炭消费比重将进一步降低,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将显著提高,我国主体能源由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更替进程将加快推进。核电将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核级钠的需求将会显著增加。

  2.满足公司核级钠供货需求

  公司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是国内唯一具备高纯钠生产资质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合作,实现了“快中子反应堆用高纯钠”500吨/年的生产规模。2017年公司再次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合作,签订156吨供货合同,并实现了稳定供货。近年我国核能“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快中子反应堆”核电技术应运而生,根据中核龙源600MW示范快堆工程进钠节点计划书要求:交货量1,667吨,供货期为2022年4月1日-6月14日,公司按现有核级钠生产装置产能,需要对年产500吨核级钠生产装置进行产业升级及技术改造,以满足中核龙源600MW示范快堆工程的核级钠供货需求。

  (三)项目风险提示

  1.项目审批风险

  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必须合理布局、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使得生态环境得到保护;随着项目审批程序的不断严格化、制度化,可能存在不能获得相关部门审批的风险。

  2.安全环保风险

  新项目产品为金属钠,金属钠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在氧、氯、氟、溴蒸气中会燃烧,遇水或潮气猛烈反应放出氢气,大量放热,引起燃烧或爆炸。

  3.项目管理风险

  新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受工程承包商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造成不能按期投产的风险,如遇钢材、水泥等原料价格上涨,可能造成投资成本超支风险;在项目运行调试阶段,如存在设计缺陷,可能存在项目不能按期达产的风险;如出现一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或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变化,将影响项目的进展和收益。

  (四)项目风险对策

  1.新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新项目建设前期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配备熟悉项目审批各环节流程专职人员,并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档案及资料,尽快取得相关部门下达的批复文件及许可证,从而规避审批风险。

  2.新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取得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应的防护距离、安全设施等应严格遵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与金属钠接触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穿戴符合规范的工作服、眼镜、面罩等防护用品;应确保在通风良好、洁净、干燥、开阔的场所进行金属钠操作。

  3.选择技术先进的施工单位,并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为避免建设成本超支,在工程设计阶段聘请高水平、有经验的工程公司,采用熟练且有可靠运行经验的技术,细化投资估算,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总包合同、固定价格加奖励措施等方法;筛选有经验的工程总包商,采用固定同期、固定价格的交钥匙合同形式,选用成熟的工业化技术手段,规避完工时间延迟或完工后不能达到设计运行标准的风险。

  (五)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新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的审批、备案、规划、安全、环保等手续。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兰太实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本次变更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变更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以公司稳健发展为前提,紧扣公司主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兰太实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兰太实业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兰太实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变更计划是兰太实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和市场经营环境变化,以及为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计划无异议。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关于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6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3日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3日

  至2019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兰太实业证券法律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张淑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4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下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变更条款

  ■

  二、增加条款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5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半年度,精细化工行业氯酸钠产品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氯酸钠产品售价同比上涨10.35%;金属钠产品价格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基础化工产品纯碱受市场波动影响,售价较上年同期相比上涨11.03%;医药行业复方甘草片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通过转变销售模式,市场好转,售价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2.12%;苁蓉益肾颗粒受国家医改政策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售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90%。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

  2019年半年度,原盐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石灰石受运费上涨的影响,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7.55%;焦炭受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16%;公司在确保锅炉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加大了低热量原煤的采购量,原煤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29%;甘草浸粉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安排,上半年没有采购量;肉苁蓉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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