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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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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106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使公司董事会能更好的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生山(简历详见附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需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补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张生山先生简历

  张生山,男,汉族,1969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2000年8月至2008年6月历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风险管理部副科长、科长;2008年6月至2011年3月任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任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9年3月至今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张生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107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9年8月6日下午13:0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增补张生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www.cninfo.com.cn)《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及实施履行,终止该协议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经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事宜。

  因本次终止签订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故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张生山先生简历

  张生山,男,汉族,1969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2000年8月至2008年6月历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风险管理部副科长、科长;2008年6月至2011年3月任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任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9年3月至今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张生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108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6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2019年7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2019年8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2019年8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本着高度重视高度的态度,将继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公司经营形势,包括但不限于:

  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全面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将持续跟踪及推进法律诉讼事宜等;积极与意向战略投资者开展尽职调查、方案谈判等工作;商讨具体方案及执行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结构进行调整,针对公司盈利、持续性经营能力、治理结构稳定性等因素开展具体工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债务重组等方式,化解公司目前问题。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10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概述

  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然气”)拟与Hongtai Logistics (HK) Co., Limited(即香港鸿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鸿太”)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公告》。

  二、终止签订协议的原因

  在推动本次债务抵销事项过程中,经公司与有关方沟通讨论后,认为目前时机尚不成熟,不具备履行协议内容的条件,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协商一致并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三、终止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及实施履行,终止该协议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因本次终止签订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故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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