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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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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5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5),主要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所持有的671,261股公司股票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公开拍卖中以流拍告终。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执行裁定书》(【2018】浙01执785号之三),获悉杭州中院已裁定将上述相关股份划转至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基金”)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司法划转过户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陈志成先生所持有的671,261股公司股票在相关拍卖中无人竞买流拍,申请执行人华侨基金向杭州中院申请以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1,588,230元抵偿部分债务,杭州中院据此依法裁定如下:

  (1)将陈志成持有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670)671,261股交付申请执行人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抵偿部分债务。

  (2)申请执行人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华侨基金关于本次司法划转事项进展情况的相关书面通知或过户证明,但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671,261股公司股票已完成股份转让。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陈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下降至1,531,739股,占公司总股本0.19%;华侨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71,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志成先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华侨基金和陈志成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存在限制减持的情况。

  3、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盈方微电子持有的250,000股及陈志成先生所持有的1,531,739股公司股份执行拍卖程序,该部分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于2019年8月5日10时至2019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盈方微电子所持有的87,405,000股公司股票,如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完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2019-053)。

  5、2019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6、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中院《执行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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