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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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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年度经营计划,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3,592.5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6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016.9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83%。

  (一)环保产业横向拓展无害化综合处置业务,纵向延伸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

  公司目前环保业务可分为无害化综合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两个板块,其中无害化综合处置业务又可以细分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一体化综合处置两个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19,112.2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02.0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06%。

  1、无害化综合处置业务

  报告期内,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格尔木环保、徐州鸿誉及重庆埠源(一期)共计实现营业收入9,614.98万元,实现净利润4,672.24万元;报告期内,一体化综合处置项目灌南金圆实现营业收入7,941.37万元,实现净利润3,568.10万元,在建的济宁金圆预计将于2019年年内投产。

  2019年以来,关于垃圾分类政策持续发布,从处置端来看,垃圾分类有助于提升垃圾焚烧发电的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垃圾焚烧行业毛利率,远期利好垃圾焚烧处置行业。公司充分关注到行业发展机遇,在积极布局水泥窑协同处置和一体化综合处置业务同时,全力拓展优质区域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发展飞灰处置项目,从横向上衍展无害化综合处置业务。

  2、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

  报告期内,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新金叶、江西汇盈、林西富强共计实现营业收入201,371.97万元,实现净利润2,412.70万元。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目前已具备铜、铅、锌、镍、铋、镉、铟、锗、锑、金、银、铂、钯等多种有色及稀贵金属与合金的回收生产能力。

  但仅从工业危(固)废中再生销售稀贵金属及初级合金的业务模式存在行业毛利率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的情形。因此公司积极谋划延伸现有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链,通过建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对再生稀贵金属及金属合金进行深加工,打造从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到超高纯度原材料及高端新材料制备的全产业链循环。新金叶现已启动精制硫酸镍、精制硫酸钴的研发,争取适时向下游高纯钴镍材料产业延伸,并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及废旧新能源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领域有所突破。林西富强已实现从含铅锌废料提取较高品位的铟、锗、镓,其中萃取提铟工艺流程已打通,很快可以实现量产,用于红外光电材料及半导体高端靶材。

  (二)建材产业强化区域龙头优势,深化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建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077.7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47.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9%。公司将继续深化建材业务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运营体系,巩固公司区域龙头地位。

  (三)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助力三大产业发展

  2019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环保产业规划(纲要)及组织架构的公告》,计划对《环保产业规划(纲要)》进行调整优化,即在2019-2021年期间,公司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基础上,开辟发展新材料产业,对现有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进行产业升级并积极探索其他新材料领域的拓展延伸。为保证“全力发展环保产业、开拓发展新材料产业、优化发展建材产业”的战略顺利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了相应调整,通过设立新材料事业部、环保事业部以及建材事业部对公司三大产业实行有效管控:新材料事业部将负责危(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产业升级以及其他新材料领域的拓展延伸;环保事业部将负责水泥窑协同处置业务、一体化综合处置业务及其他环保产业的运营发展;建材事业部负责公司水泥商砼业务运营管理。

  (四)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挖掘人才队伍潜力

  公司充分意识到人才兴企的重要性,借鉴行业领先咨询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推行人才盘点计划并以此构造了个性化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了体系化的人才培训机制,引导员工激活力挖潜力增动力,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快速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2018年5月20日新金叶与上饶县星灿环保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陈奇峰签订的《关于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新金叶以人民币14,150万元收购江西汇盈100.00%股权。江西汇盈已于2019年5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江西汇盈新的董事会于2019年5月29日成立,新金叶在2019年5月29日已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9年5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9年6月1日起公司将江西汇盈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根据新金叶与江西星金叶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6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新金叶公司将其持有的融创实业51%股权作价1,000.00元转让给江西星金叶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创实业已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工商登记,新金叶不再控制融创实业。为便于核算,将2019年6月30日确定为出售日,融创实业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与崔占超合资设立青海宏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金圆环保发展持股比例57%。

  4、公司于2019年6月5日设立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5、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4日注销蓬莱蔚阳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竹溪县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蓬莱蔚阳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竹溪县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0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08月0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5号)。

  二、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报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0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0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08月0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5号)。

  二、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08月0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8月0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08月0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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