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的《传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传票主要内容
案号:(2019)鲁1082民初4592号
案由: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被传唤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午9时
应到处所: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审判庭
二、案件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由
康得碳谷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了《关于解除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9-155)。
3、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碳谷公司2019年7月19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碳谷公司办理2019年7月19日股东会决议相关的法定减资程序;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采取相关应对措施,积极维护公司权利,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鉴于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