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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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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69】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转股代码:191519 转股简称:长久转股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79,817,21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久物流”)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并于2016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已于2017年8月10月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剩余部分限售股将于本次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汇”)及自然人李延春、李万君共计4名股东,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479,817,21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19年8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5月9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5月31日实施了权益分派,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801,9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60,014,000股。

  2018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2018年11月30日,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51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久转债”,债券代码“113519”。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长久转债”自2019年5月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转股数为260,200股,公司总股本为560,274,2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

  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本公司持有的长久物流其余部分的股份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长久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长久物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新长汇承诺: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长久物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李延春承诺: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回购本人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

  公司股东及监事李万君承诺: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长久物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长久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长久物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79,817,21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无限售流通股变动前股本数量为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股本数,公司已进入转债转股期,本次变动前股本数未考虑可转债在2019年7月1日至8月5日期间转股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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