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恢复审查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90122号);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如期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
因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为其他公司提供服务期间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立案调查,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0122号)。
二、申请恢复审查
鉴于瑞华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复核报告》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复核报告之核查意见》,中止审查的原因已经消除,公司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
2019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恢复审查的议案》,并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恢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