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 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创意园区A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安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19-002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0号),公司于2019年7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7.25元,募集资金总额71,58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407.20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64,180.3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了《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08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19年8月2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8月2日,航天宏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