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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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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5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钟利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9,0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5%)的股东钟利波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从2019年8月26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钟利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钟利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利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008,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48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45%,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2019年8月26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止,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协议转让双方在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共同遵守减持比例要求的规定。

  5、价格区间:不低于5元/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钟利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钟利波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钟利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决策不会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钟利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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