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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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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5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以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公告2019-034)。

  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43)。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公告2019-040)。

  2019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0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2019-050)。公司随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逐项落实与回复了《问询函》,在对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后,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公告、预案及其摘要修订稿(详见公司公告2019-052、2019-053)。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组织并有序推进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编制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等各项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决策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每月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在《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对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作了特别提示和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中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5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6日和2018年9月13日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并于2018年11月1日首次实施了回购;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2019年7月13日,因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及回购期间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事项触发回购方案中相关条款,根据前述条款规定,分别相应调整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顺延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顺延实施的公告》;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2月3日、2019年1月2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33、2018-034、2018-040、2018-046、2018-056、2018-058、2018-059、2018-062、2018-067、2019-001、2019-004、2019-007、2019-009、2019-010、2019-014、2019-024、2019-031、2019-041、2019-048)。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9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08%,购买的最高价为6.51元/股,最低价为5.9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6,193,930.7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19年7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6,768,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564%,购买的最高价为6.69元/股,最低价为5.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6,028,580.4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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