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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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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7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12.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已于2019年2月1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4日分别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10、2019-024、2019-041、2019-046、2019-064)。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12,3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03%,最高成交价为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075,66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10,912,175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7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最低金额过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及关联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的通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亿元。具体详情参见公司2018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六个月(即从2019年5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1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齐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237,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6%,累计增持金额共计40,895.19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承诺最低金额的一半。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

  三、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是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承诺将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以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77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腾达”或“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的告知函,齐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2,545,127股质押给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齐翔集团因其先前质押的股份市值减少,追加质押42,545,127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追加质押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齐翔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80,439,24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5.23%;本次质押股份42,545,12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34%,占公司总股本的2.40%;累计质押股份786,357,80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20%,占公司总股本的44.30%。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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