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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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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9-07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宝辰饭店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飞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李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选举公司董事李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行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赋予公司董事长的职责。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经审议,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李岩先生

  委员: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潘刚升先生、白涛女士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白涛女士

  委员: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孙茂竹先生

  委员:邱晓华先生、阮庆革先生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潘刚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公司董事潘刚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潘刚升先生提名,聘任赵龙节先生、刘安先生、田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胡瑞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王宏伟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容宇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提名,聘任王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公司《章程》赋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提名,聘任钟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各项任命,任期均到2022年8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聘任的高管人员简历参见附件1。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开发北京市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棚改项目。

  现为提高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实力,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6亿元增加到7亿元。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2019年6月,公司与由首金合创(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5.96亿元人民币竞得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的PG06-0100-601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

  为开发此地块,公司拟与首金合创(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6,60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33%股权;首金合创(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60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33%股权;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80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34%股权。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城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亿元银团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此笔银团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向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75号)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武汉汉阳支行申请7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向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75号)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武汉悦茂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2亿元,其中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48亿元,武汉悦茂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26亿元,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出资7.26亿元,三方股权比例为34%:33%:33%。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武汉汉阳支行申请18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按所持34%股权比例提供6.1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向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75号)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为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

  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福州分行申请1.25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以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首开中庚聚龙精选酒店作为抵押物。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上海旌茂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开发无锡市滨湖区XDG-2016-8号地块。公司持有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旌茂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49%股权。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6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期限3年,以无锡市滨湖区XDG-2016-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公司及上海旌茂置业有限公司对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流动性支持。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条件变更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与厦门轶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开发厦门市集美区灌口J2016P03地块。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49%股权,厦门轶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中国银行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灌口支行四家银行联合申请8亿元银团贷款,期限3年,以厦门市集美区J2016P03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截止目前,尚有开发贷款余额为4.42亿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0.9亿元、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灌口支行2亿元、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1.52亿元。

  为配合项目销售,拟将原抵押方式“以厦门市集美区J2016P03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变更为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三年,其余贷款条件不变。公司按49%的股权比例提供2.1658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4,41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灌口支行9,8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7,44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75号)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寸草公司”)由公司与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人民币,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人民币,由总经理出资750万元人民币,该股权为预留给管理层股权,暂由总经理代持。四方股权比例为40%:38%:7%:15%。寸草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连锁化养老机构服务。

  为对所管理养老院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寸草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000万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寸草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寸草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寸草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9-075号)

  特此公告。

  附件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潘刚升先生,汉族,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商业房地产投资师。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龙节先生,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安先生,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田萌女士,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同信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瑞深先生,汉族,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王宏伟先生,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现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王怡先生,汉族,1967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天鸿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容宇女士,汉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9-07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泰”)

  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明泰”)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首茂城”)

  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跃泰”)

  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寸草养老”)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3858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城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亿元银团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此笔银团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武汉汉阳支行申请7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武汉汉阳支行申请18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按所持34%股权比例提供6.1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

  (四)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中,为配合项目销售,拟将原抵押方式“以厦门市集美区J2016P03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变更为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三年,其余贷款条件不变。公司按49%的股权比例提供2.1658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4,41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灌口支行9,8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7,448万元。

  (五)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000万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寸草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寸草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为苏州佳泰、武汉明泰、武汉首茂城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为厦门跃泰、寸草养老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佳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发 “苏地2018-WG-38号”地块。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苏州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711室;法定代表人:张剑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2019年3月31日,苏州佳泰资产总额1,307,233,087.33元,负债总额1,307,226,104.06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307,226,104.06元,净资产6,983.27元。2019年1月至3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983.27元。

  (二)武汉明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主要开发武汉市东西湖区宗地P(2018)095号项目。成立日期:2018年11月9日;注册资本:12,25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10);法定代表人:马星;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武汉明泰资产总额841,223,896.51元,负债总额863,249,555.70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63,249,555.70元,净资产-22,025,659.19元。 2019年1月至3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76,683.49元。

  (三)武汉首茂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武汉悦茂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其中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48亿元、武汉悦茂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26亿元、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出资7.26亿元,三方股权比例为34%:33%:33%。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悦茂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武汉首茂城成立日期:2016年9月1日;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青城华府G6-7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刘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武汉首茂城资产总额9,354,704,944.41元,负债总额7,389,289.569.06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497,506,569.06元,净资产1,965,415,375.35元。 2019年1月至3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186,251.59元。

  (四)厦门跃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与厦门轶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开发厦门市集美区灌口J2016P03地块。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49%股权,厦门轶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厦门跃泰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注册资本:12,7462.5万元;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涌泉工业园(生活综合楼208);法定代表人:翟国利;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截至2019年3月31日,厦门跃泰资产总额2,754,389,008.59元,负债总额1,523,976.178.35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31,976,178.35元,净资产1,230,412,830.24元。 2019年1月至3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30,426.96元。

  (五)寸草养老由公司与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000万元、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人民币,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人民币,由总经理出资750万元人民币,该股权为预留给管理层股权,暂由总经理代持。四方股权比例为40%:38%:7%:15%。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连锁化养老机构服务。

  寸草养老成立日期:2016年7月11日;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一区甲12号4层401室;法定代表人:王小龙;主要经营范围:集中养老服务等。

  截至2019年6月30日,寸草养老资产总额16,695,646.26元,负债总额25,207,395.69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207,395.69元,净资产-8,511,749.43元。 2019年1月至6月份的营业收入为4,237,969.09元,净利润为-3,888,924.33元。

  苏州佳泰、武汉明泰、武汉首茂城、厦门跃泰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此四个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苏州佳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城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亿元银团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此笔银团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二)武汉明泰拟向广发银行武汉汉阳支行申请7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首茂城拟向广发银行武汉汉阳支行申请18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按所持34%股权比例提供6.1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

  (四)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跃泰申请银团贷款中,为配合项目销售,拟将原抵押方式“以厦门市集美区J2016P03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变更为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三年,其余贷款条件不变。公司按49%的股权比例提供2.1658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4,41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灌口支行9,8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7,448万元。

  (五)公司参股子公司寸草养老拟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000万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寸草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寸草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苏州佳泰、武汉明泰、武汉首茂城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项目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此三家项目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持有 被担保公司100%、100%、34%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为厦门跃泰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是为配合项目办理产权证书,有利于加快项目的整体销售。厦门跃泰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另一方股东厦门轶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龙湖企业拓展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1%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按股权比例49%提供2.1658亿元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为寸草养老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养老院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4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业务量持续增加,预期收益将稳步增长,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叁佰零壹亿零叁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贰拾元(小写金额3,010,391.62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47%。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肆拾叁亿零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贰拾元(小写金额1,430,124.29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3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苏州佳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武汉明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武汉首茂城的担保总额为壹拾壹亿伍仟叁佰陆拾叁万贰仟玖佰贰拾元(小写金额115,363.292万元)人民币 (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厦门跃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寸草养老的担保总额为壹仟陆佰伍拾万(小写金额1,65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佳泰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3、武汉明泰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4、武汉首茂城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5、厦门跃泰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6、寸草养老2019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9-07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在北京宝辰饭店三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秘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9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秘勇先生、王枥新先生、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张国宏先生、裴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选举秘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到2022年8月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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