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激发企业活力,为未来经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持,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公司”)拟在子公司层面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拟在子公司层面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实质性地推动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整合资源、聚焦公司主业、创新商业模式。通过将子公司部分股权释放给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提质增效,推动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升业务规模,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拟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子公司
拟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子公司包括公司部分二级、三级子公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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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向战略投资者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征集意向战略投资者,拟采用增资扩股、存量股份转让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及市场声誉,与山东路桥相关子公司主业有一定关联度或互补性,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有助于培育壮大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动能;认同山东路桥的企业文化与管理理念,促进相关子公司优化治理机制和经营机制等。
四、子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子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要性
符合国家战略。引入战略投资者,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需要。通过增资扩股和存量股份转让等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能够为公司引入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市场等核心资源,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提升行业地位及竞争力,有效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山东路桥对子公司持股比例较高,所属公司多为全资或持股比例高达60%以上的公司。拟进行改革的子公司为区域性公司或业务独立且相对成熟的公司,具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条件和发展的基础。引入战略投资者,适当降低山东路桥持股比例,将有利于发掘股权合作方要素禀赋及相对优势,优化子公司治理机制,增强子公司开拓市场的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路桥子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仍在筹划阶段,意向战略投资者、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待具体方案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战略投资者通过下列方式与公司联系商谈合作意向。
电话:0531-87082355
传真:0531-87069902
电子邮箱:sdlq000498@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