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4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的通知,科创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302,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1、增持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期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7月31日

  3、本次增持的方式、数量及价格

  ■

  本次增持前,科创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投公司”)、广东粤科丰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公司”)合共持有公司147,964,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其中科创公司持有92,77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2%;风投公司持有53,315,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粤丰公司持有1,8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本次增持后,科创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风投公司、粤丰公司合共持有公司153,267,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其中科创公司持有98,07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2%;风投公司持有53,315,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粤丰公司持有1,8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二、其他说明

  1、科创公司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科创公司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