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对外披露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司与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方镇河因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盈利预测与业绩补偿协议》、《股权质押协议书》等相关协议产生纠纷,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同日获得受理。
公司起诉时2018年度业绩补偿尚未履行届满因此仅主张2016、2017年度的业绩补偿款,2019年4月12日,因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已具备向富方公司主张全部三年业绩补偿款的基础,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涉案金额变更为127,417,879.3元,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于2019年4月18日获得法院同意。(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案拟定于2019年7月30日开庭审理,2019年7月2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本案被告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反诉状》,并同时将案件延期至2019年8月23日开庭审理。
根据反诉人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本诉被告)提交的《民事反诉状》,其反诉请求为:
1、请求依法撤销《股权转让合同》附件一《盈利预测与业绩补偿协议》;
2、请求依法判令被反诉人解除对反诉人持有的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质押;
3、请求依法判令被反诉人退还股权转让余款500万元;
4、由被反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