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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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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8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修订稿)》,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4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11日、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此外,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已变更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自2018年8月14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7月30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40,159股,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1.570%,最高成交价为16.1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1,510,210.88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19年7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实施情况

  2018年8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公司在回购期间于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如下:2018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超过总股本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6),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2018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1),2018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6),2019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2019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2019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2019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7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40,159股,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1.570%,最高成交价为16.1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1,510,210.88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既定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2018年7月3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董事杨浩成先生、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谭文彬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董事及副总裁张颖女士、董事及副总裁张洪涛先生、董事及总裁张志萍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因个人资金需求,原董事及总裁刘斌先生、副总裁王文萍女士、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前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已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40,159股,按照截至2019年7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一)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二)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实施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897.53万股(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946.36万股的25%。

  (三)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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