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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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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9-059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情况概述

  因杭州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乙方一”)、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乙方二”)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沈半路地块的房屋土地等被纳入征收范围。2019年7月30日,物产元通、元通汽车与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家统称“甲方”)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处置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办公会议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协议主要内容

  (一) 被征收房屋及征收补偿基本情况

  物产元通、元通汽车被征收房屋土地位于石祥路168号、164号、166号、沈半路245号、255号。土地面积合计42141平方米/63.21亩,房屋建筑面积59938.36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为48835.27平方米。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确定货币补偿总金额不低于4.8亿元。其中甲方支付乙方一不低于3.92亿元,支付乙方二不低于0.88亿元。

  (二) 支付进度安排

  甲方将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一补偿款8000万元,支付乙方二补偿款2000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乙方房屋腾空移交及产权证注销手续进度支付。

  (三)搬迁及产权注销手续安排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签订后,乙方陆续启动腾房移交工作,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房屋土地腾空移交及产权注销手续。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土地、房屋、设备等账面净值为0.95亿元。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合计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约为2.88亿元,公司将按搬迁进度确认上述收益,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征收补偿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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