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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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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19-04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股东ABG-WX Holding (HK) Limited(以下简称“ABG”)编制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共计减持15,588,300股公司股份,累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总股本1,638,043,314股为基数进行计算,下同)的0.951642%。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回购并注销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347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170,062,286股变更为1,170,030,93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030,939股增至1,638,043,31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1、临2019-034)。

  本次权益变动后,ABG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1,90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999998%。现将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ABG-WX Holding (HK) Limited

  2. 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3. 注册地址:3002-3004, 30/F., Gloucester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4. 注册号码:2336414

  5. 董事/授权代表:彭志安 PANG, Andrew, Chee On

  6.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9日

  7. 经营期限:不适用

  8.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ABG于2019年5月1日通过公司披露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7),计划通过集中竞价(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8月10日)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8月10日)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401,245股(占公司总股本2%)。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ABG于2019年5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5,210,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0.93%;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13,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0.01%;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63,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0.01%。

  本次权益变动为ABG首次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ABG持有公司股份81,90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999998%,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注:如上所述,在ABG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同时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后,ABG持有公司股份81,90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999998%,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ABG,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药明康德

  股票代码:603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ABG-WX Holding (HK) Limited

  注册地址:Unit 3002-3004, 30/F., Gloucester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通讯地址:3002-3004, 30/F., Gloucester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9年7月26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药明康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ABG-WX Holding (HK) Limited

  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3002-3004, 30/F., Gloucester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号码:2336414

  董事/授权代表:彭志安 PANG, Andrew, Chee On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29 日经营期限:不适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与上市公司业务无关联主要股东的姓名:ABG-WX Investment (HK) Limite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药明康德股份的目的为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需求作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ABG已通过药明康德于2019年5月1日发布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7)披露了减持计划,即拟在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8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计不超过23,401,24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

  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以下简称“2018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1,638,043,314股。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ABG持股数相应变更,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亦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合计减持15,588,300股公司股份,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药明康德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74,043,000股,占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即1,170,062,286股)约6.328125%;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7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药明康德15,588,3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以公司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后的总股本1,638,043,314股为基数进行计算)约0.9516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81,902,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4.99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二、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以公司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后的总股本1,638,043,314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药明康德。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ABG-WX Holding (HK) Limited

  授权代表:彭志安

  PANG, Andrew Chee On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26 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ABG-WX Holding (HK) Limited

  授权代表:彭志安

  PANG, Andrew Chee On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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