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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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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
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8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

  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7号),并分别于2018年10月27日、11月27日、12月27日、2019年1月26日、2月27日、3月27日、4月27日、5月28日、6月27日刊登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4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5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号)。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二、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共同借款事项,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接受违规担保的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

  2、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011762号《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7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控股”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2019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号),公司存在违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碧天财富案

  1、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4日,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与北京碧天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天财富”)签署了《借款合同》,由碧天财富向宇驰瑞德出借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同时,公司违规与碧天财富签署了《保证合同》。

  2018年8月2日,经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中心调解,碧天财富与公司、宇驰瑞德等七被告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截至目前,宇驰瑞德尚欠碧天财富本息约6,500万元。2018年11月30日,北京四中院出具《执行通知书》,该案目前尚在执行阶段。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9号)。

  公司认为,碧天财富案中的《民事调解书》未履行公司印章使用流程,也并非公司的真实意思,案件所涉事项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案调解程序违反了自愿原则,依法应当予以纠正,遂于2019年1月31日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

  2、诉讼进展情况

  2019年6月28日,北京高院对公司提出的再审申请出具了(2019)京民申2574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高升公司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高升公司的再审申请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本院不予支持”,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3、公司的应对措施以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对碧天财富案提起再审系在于公司认为本案中的调解事项违反自愿原则以及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将继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有权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同时,公司有权就上述事项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对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追偿。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一直在与碧天财富协商解决公司违规担保解除事宜,文化硅谷及大股东关联方向公司出具了《还款承诺》,承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为宇驰瑞德向碧天财富还款,同时也在积极协调以其控制的资产将高升控股的担保置换即解除高升控股向碧天财富的担保。

  二、上海汐麟案

  1、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3月14日,宇驰瑞德与出借人上海汐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汐麟”)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0万元,公司违规向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4月4日,上海汐麟向北京三中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北京三中院出具的(2019)京03民初223号《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2号)。北京三中院受理案件后,公司向北京三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年6月6日,北京三中院出具了(2019)京03民初2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2、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三中院向公司出具的(2019)京03民初223号《传票》,通知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就上海汐麟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参加庭审。

  3、公司的应对措施以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收到北京三中院发来的上述《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正与律师积极商讨应诉方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80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原持股5%以上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股份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仍为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和蓝鼎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韦振宇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搜易”)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蓝鼎实业仍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60号)、《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78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19年7月22日10时至2019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中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所持本公司55,3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根据公司通过深圳中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到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用户姓名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23日以竞买号Z8924在深圳中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1)55,360,0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1,590,720.00元(大写:壹亿叁仟壹佰伍拾玖万零柒佰贰拾元整)。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高搜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570670N

  注册资本:15714.2857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上均不含限制性项目)。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06日

  主要股东:深圳市高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青城祺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蓝鼎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5,538,582股,占天公司总股本13.37%。

  高搜易于2019年07月23日以竞买号Z8924在深圳中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1)55,360,0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1,590,72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蓝鼎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178,582股,占天公司总股本8.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鼎实业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

  1、根据深圳中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解封、股权过户、股权变更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8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要资产被冻结暨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存在违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和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形。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7月20日、8月20日和9月29日、2019年1月26日、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70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89号)、《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99号)、《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及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6号)。

  公司于近日通过网上查询方式获悉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数”)、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升”)、上海高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升”)、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莹悦”)股权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查封冻结。根据公司后续自查并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除前期披露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仍存在其他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现将公司最近核查出的新的对外担保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与北京北洋博天商贸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

  1、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大股东关联方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硅谷”)于2018年6月25日与北京北洋博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商贸”)签署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6,415万元,借款期限90天,借款年利率为24%。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2018年9月30日,文化硅谷与博天商贸签署了《关于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安排的补充协议》,出借方博天商贸同意对第一笔借款的期限予以展期,并向借款方文化硅谷新增6,414万元借款,将《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期限从原日期展期至2018年12月30日,并除第一笔借款的担保方外,新增公司前两名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作为担保方,对上述两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2、诉讼情况

  公司通过网上查询并向沈阳中院电话核实,上述文化硅谷借款因逾期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博天商贸已向沈阳中院提起诉讼,起诉标的约1.5亿元,案号为(2019)辽法执01执保字第87号,该案号项下查封了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北京高数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吉林高升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上海高升股权(注册资本400万元)、上海莹悦股权(注册资本26,000万元)。上述对公司保全查封的标的资产约1.5亿元。

  公司通过自查并向大股东核实,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案号为(2019)辽法执01执保字第87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为公司董事长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印章并私自签署的担保协议,导致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以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是向大股东关联方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上述违规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公司亦未予以追认;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

  由于公司尚未收到该案相关的通知或法律文书,且该案尚未开庭,因此相关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资产查封冻结对公司的信用状况及经营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存在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执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督促接受违规担保的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

  三、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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