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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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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7月26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共同推荐,本次会议由王亚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亚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周景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亚骏先生、周景春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王亚骏、周景春、王达学、于良耀(独立董事)、俞波(独立董事)五位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亚骏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俞波(独立董事)、李在军(独立董事)、刘惟三位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俞波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周景春、王亚骏、俞波(独立董事)、李在军(独立董事)、于良耀(独立董事)五位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于良耀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冉耕、李文波、俞波(独立董事)、李在军(独立董事)、于良耀(独立董事)五位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在军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委员均为公司董事,其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王亚骏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郭建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郭建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郭建君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周景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达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景春先生、王达学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文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文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李文波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联系电话:0571-64837208

  传真号码:0571-64836953

  电子邮箱:liwb@kasun.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何睦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审计部的工作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何睦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三、四、五、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审计部负责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王亚骏: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起,先后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今典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现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长。

  王亚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任职,其任职的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亚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景春: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周景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27,000股。周景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配偶之弟,除上述情况外,周景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景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达学: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工学学士,纳瓦拉大学IESE商学院金融学博士。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1年8月至2003年8月,任京华山一证券国际投资银行部副董事;2007年8月至2011年9月,任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全球金融市场部副总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际业务主管;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王达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达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1年12至2013年4月,任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7月,在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产管理;2015年8月至今,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督查审计部总经理、公司董事。

  刘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任职,其任职的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冉耕: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硕士。2011年2月至2016年7月,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投资并购部工作;2017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中心、公司董事。

  冉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任职,其任职的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冉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文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法学学士。2011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博蔓医疗器械(常州)有限公司监事、南通第六元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吉林云亭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和无锡第六元素电子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文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俞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财务部科长、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知合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华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筑在当代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总经理、新供给经济学理事会理事、清华大学会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盛证券公司合伙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俞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俞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在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2000年8月至2006年2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李在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在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良耀: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清华大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99年8月至今,在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任副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

  于良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良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建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学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杭州行地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任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执行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杭州云弘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执行董事,杭州中汽冷链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庐中汽商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中达电机有限公司监事。

  郭建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 睦: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审计师;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内审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何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月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荐,会议由监事徐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徐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徐斌先生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徐斌: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曾任职于大韩航空公司、韩国SK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江苏德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上海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北京天宝华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徐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润成”)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经与陈汉康先生及浙江润成核实: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陈汉康先生及浙江润成所持公司股份的主要情况:陈汉康先生为浙江润成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现因浙江润成涉及担保诉讼事项,未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提前归还借款,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陈汉康先生成所持公司股份的主要情况:陈汉康先生为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向龙口新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归还借款,龙口新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浙江润成所持公司股份的主要情况:浙江润成通过股票质押业务向晟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2019年5月,晟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该业务相关权利转让给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现因浙江润成涉及担保诉讼事项,未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提前归还借款,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055,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浙江润成持有公司股份139,187,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被冻结股数316,243,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3%,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三、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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