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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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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7月24日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269,245.2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中闲置部分分笔按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天准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海通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828,508.1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520,377.37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348,885.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269,245.2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适当以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33130023号)。截至2019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4,828,508.10元,需用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1,503,773.56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981.15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520,377.37元,需用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33130023号)。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天准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348,885.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天准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海通证券对天准科技使用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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