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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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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临2019-06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9年7月24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90,182,200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60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控”)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议案》、《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之议案》、《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之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之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52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之议案》、《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之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内容调整之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之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之议案》、《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在股东大会上就拟进行首次授予的467名激励对象核实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46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2,291,000份股票期权,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3日,行权价格为4.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在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接受获授的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465人调整为460人,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92,291,000份调整为190,182,200份。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19年6月3日;

  2、首次授予数量:190,182,200份;

  3、行权价格:4.10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相应行权价格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首次授予人数:460名;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10年;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锁定期满后,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有关登记信息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股票期权名称:中远海控期权

  2、 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341、0000000342、0000000343

  3、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9年7月24日

  4、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数量:

  ■

  注1:上表中授予总量包括预留期权,共计218,236,900股。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190,182,200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成本为380,364,400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以上测算结果将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金额为准。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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