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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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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9年上半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增加的复杂环境,公司管理层保持战略定力,继续立足主业,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46.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92%;

  (1)收入同比分析

  报告期内,受整体经济下行和大项目验收时间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544.49万元,下降10.55%。其中,政府、能源及其他行业收入同比下降44.41%、16.1%、13.62%;生产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及服务同比下降了43.33%和48.68%;西南、西北、华北地区同比下降了48.58%、38.99%、30.13%。

  (2)毛利额和毛利率同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毛利额7,764.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9.48万元,报告期综合毛利率25.84%,较上年同期上升0.46个百分点。从占营业收入10%的行业、产品和地区来看,受部分大项目的影响,政府和能源行业毛利率上升了6.86和4.61个百分点,交通行业下降了8.28个百分点;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及服务毛利率同比上升了6.44个百分点,多媒体信息系统毛利率下降了5.41个百分点,生产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毛利率同比变化不大;华北地区毛利率同比上升了4.93个百分点,华东地区毛利率同比下降了27.47个百分点。

  (3)期间费用同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共计5,6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0.74万元。其中,销售费用同比降低20.93%,受人员成本增加的影响,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同比有所增加,分别增长了10.00%和13.30%,受理财利息收入的减少和贷款利息增加的影响,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5.86万元。

  (4)净利润同比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02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2.17万元,主要是毛利额减少及期间费用增加所致。其中,受毛利额减少的影响,减少净利润645.56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受期间费用增加的影响,减少利润187.63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

  (5)新业务拓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积极培育和拓展新业务。注册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数智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业务拓展。注册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北京真物通科技有限公司,继续积极拓展物联网业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8,700,000.0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8,700,000.00元。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收购北京弈天诚达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北京博数智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真物通科技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

  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编号:2019-039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是前认可的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编号:2019-04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下午2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正常经营活动需要,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备查文件: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9-04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并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一、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9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亚先生、吴岚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与联营企业北京紫荆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荆视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68.66万元,明细如下:

  ■

  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19年度内,拟与联营企业北京紫荆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荆视通”)、南京联坤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联坤”)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署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2019年度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亚先生、吴岚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紫荆视通

  公司名称:北京紫荆视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南镇24号院汇智大厦A座901

  法定代表人:蒋建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组装计算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紫荆视通11%股权,并委派了2名董事,对紫荆视通具有重大影响。

  (二) 南京联坤

  公司名称:南京联坤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4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1503室

  法定代表人:薛巍

  注册资本:581.4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技术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南京联坤14%股权,并委派了1名董事,对南京联坤具有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企业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与财务情况正常,以往的交易均能够按合同约定执行,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有关产品供应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设备价格标准等相关事宜。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设备采购及提供技术开发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了关联方的优势,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客户需求的目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降低成本与费用,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六、 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易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18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认为: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同意本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9-04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和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有关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2)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规定,我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并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执行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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