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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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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8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 《关于投资电子化学品绿色化提质增效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电子化学品绿色化提质增效改扩建项目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电子化学品绿色化提质增效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电子化学品绿色化提质增效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电子化学品绿色化提质增效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9,378.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6,503.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87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电子化学品绿色化提质增效改扩建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9,378.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6,503.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875.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6、项目建设投资比例:

  ■

  7、项目达产后财务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69,924.51万元/年,净利润5,892.42万元/年。

  8、主要建设内容:

  ①建设一幢生产厂房及一幢仓库。厂房占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仓库占地约为3000平方米。

  ②建设焙烧-锂浸出系统生产线;镍/钴/铜浸出-萃取分离系统生产线;碳酸锂生产、硫酸铜结晶、硫酸锰生产系统生产线;负极石墨粉回收生产线。

  ③供电、供水、供气及通风除尘设备。

  二、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确立公司当前在锂电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先进性,进一步推动公司电子化学品原料结构优化、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作,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深挖公司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有利于控制公司主要产品上游原料的供应,继续构建和完善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价值链的前端,以增强公司锂电池材料主要产品的价值链优势,符合公司锂电池基础材料平台化发展的战略。

  三、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1、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产品价格存在一定波动。由于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整体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不排除未来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需要为此追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会相应提高,而收益水平会相应降低。

  3、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79,698,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1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5,532,3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4,166,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9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41,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7,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634,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151%;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8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持有“光华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股东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持有“光华转债”而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殷巧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128051              债券简称:光华转债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8051,债券简称:光华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6.95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2.72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开始日期:2019年7月26日

  一、本次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概述

  1、根据相关法规和《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95元/股*85%=14.41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二、本次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2、公司于2019 年7月25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三、本次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2.7170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2.2080元/股,本次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人民币12.7170元/股。

  2、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12.72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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