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19-045
转债代码:110031 转债简称:航信转债
转股代码:190031 转股简称:航信转股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信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6

  ●回售简称:航信回售

  ●回售价格:100.23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8月9日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董事会有权在触发条件后提出转股价格调整的修正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7月23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广大“航信转债(110031)”(以下简称“航信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7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发行总额为2,4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债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5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自2015年12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6.61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调整转股价格。目前转股价格为41.94元/股。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回售条款

  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约定:

  公司股票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在回售条款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3次回售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回售代码为“100926”,回售简称为“航信回售”。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

  (四)回售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的票面金额(100元人民币/张);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本次发行可转债第五年票面利率为1.50%);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自上一个可转债付息日2019年6月12日至本次赎回日2019年8月6日,算头不算尾,共计55天)。故“航信回售”回售价格为100.23元人民币/张。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航信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19年8月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航信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航信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航信转债将停止交易。

  五、其他

  航信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航信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季玮  薛璐绮

  电话:010-88896053

  传真:010-88896055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