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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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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19-032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建设苏尼特风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9-033号《对外投资公告》)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9-034号《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19-033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锡盟苏尼特左旗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45,513万元。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经研究,出资45,513万元建设内蒙古锡盟苏尼特左旗风电项目。

  二、对外投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

  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为225MW

  3、项目总投资规模:

  该项目静态投资142,285.8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6323.8元/kW;动态投资146,411.8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6507.2元/kW;民生工程建设资金分摊投资5300万元,项目总投资151,711.8万元,单位千瓦总投资6742.8元/kW。

  该项目已取得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接入系统、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批复文件,项目于2017年12月核准(锡发改能源字[2017]34号),核准期上网电价0.47元/kWh。

  (二)出资比例及出资金额

  该项目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45,513万元,占总投资的30%,全部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经济效益分析

  按标杆上网电价0.47元/kWh、年均等效利用小时3539小时等边界条件,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35.57%。

  该项目拟安装75台单机容量为3MW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测风100m高度年平均风速7.87m/s,年利用小时3539小时,年发电量79622.9万kWh。项目计划于2019年8月份开工,2020年底前投产发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风力资源较好,具有较高的利用小时数,通过对该项目风能资源分析和财务评价,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调整电源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投资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产业政策及市场变化等多种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2019-034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3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3日

  至2019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中,第一项到第三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9年6月28日和2019年7月26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9年8月12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金山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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