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14:30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西安人民大厦有限公司索菲特酒店会展中心二楼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7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7月24日15:00至2019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981,120,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573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72,578,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2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542,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3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0人,代表股份203,504,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1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议案1.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计提2019年上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907,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96,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9%;反对907,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237,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882,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62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62%;反对88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宏远律师、王洁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9年7月25日,本次会议在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西安人民大厦有限公司索菲特酒店会展中心二楼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9年8月13日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西安人民大厦有限公司索菲特酒店会展中心二楼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5:00至2019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和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8、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9、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8日
10、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11、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东新街319号西安人民大厦有限公司索菲特酒店会展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审议修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题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议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12日(星期一)9:00至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西部证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710004
传真:029-87406259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韩丹 贾咏斐
电 话:029-87406171
传 真:029-87406259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3。
2、投票简称:“西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出席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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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