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29日起,降低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3%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二、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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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3、本公告构成《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十五、基金的费用”章节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 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19 年7月29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或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